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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分民生议案有了结果

立法保障铁路安全
规范餐厨垃圾处理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9月29日 17:18      来源:《南国早报》2018年9月29日

  今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关于立法方面的议案。9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了解到,这些议案在交付人大各个专门委员会审议后,部分议案有了结果。

 

  建议:立法推广新能源车应用

  答复: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机不成熟

 

  代表议案:

  赵小羽等34名代表提出,柳州市从2015年开始,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在供给侧创新改革,营造新能源汽车体验、购置上牌、免税、路权、停车、充电等便利的良好使用环境,形成了“柳州模式”。建议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创新“柳州模式”升级为“广西模式”,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条例》。

  审议结果: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新能源汽车能否得到广泛应用,取决于产品技术创新、市场认可以及配套设施完善、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应立足长远规划,从研发和生产端发力,注重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吸引消费者主动选择新能源汽车才是根本出路。

  当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制定扶持政策和落实政策的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兄弟省份也未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且广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少,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时机尚不成熟。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条例》立法工作。

 

  建议:立法保障我区铁路行车安全

  答复: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将加快立法

 

  代表议案:

  康维等12名代表提出,近年来,广西铁路快速建设和高铁网络的完善,极大改善了广西人民群众出行条件,激发了广西人民的出行热情和改变了生活方式。另一方面,铁路点多线长,且广西60%以上线路依山傍河,穿越交通欠发达的村屯山寨,安全防范难度极大,对铁路安全的恐怖威胁、涉铁违法犯罪问题、路外环境问题、涉路矛盾纠纷等事件频发,铁路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目前,铁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已成全国通行做法,建议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审议结果:

  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明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起草。

  据了解,河北、贵州、湖北等省份已出台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广东、江苏、四川、陕西等省拟出台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我区出台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条件已基本成熟。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该项立法进程,适时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建议:规范监管餐厨垃圾处理

  答复:认真研究采纳

 

  代表议案:

  玉林市代表团李健龙等10名代表提出,目前,我区餐厨垃圾处理缺乏有效监管,对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较大隐患,建议制订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和监管进行规范。

  审议结果:

  目前,广西大多数城市没有相应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大部分餐厨垃圾未能得到有效处理,餐厨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社会问题日益突出。

  2018年2月,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南宁等12个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达30%。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相关立法中对餐厨垃圾管理进行规范,充分考虑代表议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采纳。

 

(郭燕群 实习生 秦小青/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李珊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