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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1月06日 18:15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

 

  11月6日,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对拟交付本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四件自治区本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对五件设区的市报批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审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审议的第6、11号议案。
  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有关修改建议情况,法制委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会议先后对《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北海市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南宁市公园条例》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列席会议的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同志表示将根据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对法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对罗世兴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尽快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第6号)、李佳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的议案》(第11号)进行了审议。罗世兴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伟雄主持会议,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高斌、韦以明,法制委委员李晖、蒋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唐政、黄耀革出席会议。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方芳、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锡玉、财经委有关同志,自治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剑波以及教育厅、环保厅、住建厅、国土厅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谢欣哲/图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李珊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