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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菜上桌”立良法促善治

——全区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纪实之二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1月14日 16:53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8年11月14日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让改革发展于法有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打“组合拳”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立法,呵护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品牌……
  近年来,全区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始终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立法工作,一改过去“等米下锅”的做法,主动做到“点菜上桌”,立改革发展急需之法,坚持立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我区地方立法的新格局,领航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新气象,如今的八桂大地,生机勃勃,平安祥和!

 

立法“任务书”“晒”出服务工作大局“路线图”

 

  10月8日,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10月3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5年立法规划的组织实施进行部署,我区地方立法又掀开了新的一页。
  5年立法规划是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5年任期内的立法“任务书”和“路线图”,是人大立法工作的重头戏。早在去年下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即“搭台唱戏”,开启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大幕。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与有关方面反复沟通、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最终“点菜上桌”,从社会各界提出的210多件立法建议项目中,确定其中的64件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的一、二类立法项目。
  翻开这份立法“任务书”,可以看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路线图”“画”得极为清晰,围绕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和我区“三大生态”而确定的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分量颇为厚重。
  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国坚介绍,第一类立法项目即正式项目共36件,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第二类立法项目即预备项目28件,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立法规划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引领改革开放新格局。”李国坚介绍,围绕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制定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改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围绕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制定自治区地方金融条例、投资促进条例、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数字广西建设促进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改自治区测绘条例;围绕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制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修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围绕服务工作大局,“点菜上桌”,科学安排立法项目,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善治,成为了我区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经南宁市委批准的南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推动法治南宁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目的,共安排立法项目38个。”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陆沾鹏向记者介绍,根据南宁市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预期,南宁市5年立法规划重点安排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科学编制5年立法规划,将陆续制定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旅游条例、会仙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法治、保障善治。
  “立足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立法,彰显了我区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智慧和大局意识,能有效从制度设计和立法源头上,确保所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不少有识之士对此赞许有加。

 

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按下“快速键”

 

  “立法助推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制定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
  今年9月29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分组审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时表达了共同的心声。
  近年来,我区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总体可控,空气质量状况在全国排名靠前,但一些地方大气污染事件仍时有发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点菜上桌”,将制定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增为今年的立法项目,由自治区人大相关专工委负责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在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立法座谈会和广泛听取、反复研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条例草案于今年9月下旬提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条例草案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工业、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表示:“我们将认真研究处理,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年内尽快出台,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加快建设美丽广西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为依法呵护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按下立法“快速键”,不断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依法保障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广西地方立法的最大特色和亮点。过去的5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了18件生态环保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占5年任期内所立法规总数的三分之一,自2016年全面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14个设区的市共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类法规10件;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10个月来,共表决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1件,其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6件,这些法规大多为“点菜上桌”而立的,既“精细准”又“接地气”,有实效能管用。
  我区红树林面积居全国第二位,红树林资源是广西北部湾突出的海洋资源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倍加关心。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时嘱咐:“保护珍稀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咐,主动作为,“点菜上桌”,把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为法规案提请主体,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起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带队实地考察红树林资源保护情况,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立法意见。条例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于今年9月下旬表决通过,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会有效规范和加强我区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新时代呼唤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担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表示:“我们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积极探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他告诉记者,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土地整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村供水用水、水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促进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项目列入5年立法规划,并指导设区的市将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项目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南宁市城市扬尘治理条例、柳州市噪音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5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项目列入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5年立法规划。
  秉承“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扛起“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全区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在以立法工作的新成效,不断推动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八桂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黄世钊/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陈玲玲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