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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飞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年主要工作任务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1月29日 10:48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9年1月29日

  1月28日上午,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报告中,王跃飞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去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提出了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 立法


  【今年主要任务】王跃飞提出,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做好立法论证咨询、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快立法步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认真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金融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等法规案。修改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测绘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
  落实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对自治区本级法规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有关法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统筹安排立法项目,注重总结交流,推进精准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全区立法工作水平。
  【去年成绩单】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共制定法规6件,修改法规18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7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件。
  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编制实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立法项目36件,预备项目28件,用法治推动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突出环保立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起草并审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6件生态环保方面法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注重民生立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补齐民生领域立法短板,制定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障民族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制定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解决“舌尖上的民生”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评估和两次审议的基础上,将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关键词 监督


  【今年主要任务】王跃飞提出,要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继续打赢三大攻坚战,将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步步推进,久久为功,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确保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跟踪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
  听取审议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就业促进工作情况、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旅游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产业扶贫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听取审议关于全区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公正司法。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推进全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高计划、预算运行质量。制定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关于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意见的实施意见。 
  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确保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七五”普法、改革和完善部门预算、中医药壮医药发展、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实施、香蕉枯萎病防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去年成绩单】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重视和保障民生,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全年共听取审议14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8项专题调研。
  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师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调研,有效推动全区中心工作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如听取审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审议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大惠民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加快推进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园博园等自治区大庆项目和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民生项目建设。 
  在监督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增强监督司法工作实效,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审议关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公检法机关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基层政权巩固。为推动全区法院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在上一年听取审议的基础上,再次听取审议关于全区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全区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全区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职能新变化,切实加强对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检察监督全面协调发展。

 

(黄世钊/文)

 

 

初审:李珊 二审:陈玲玲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