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1月31日 16:24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9年1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初审:陈玲玲 二审:林小玉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