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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五年立法规划

(共64件)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2月21日 09:35      来源:广西人大网

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36件)

 

  法 规 名 称                  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

 

  (一)经济建设方面
  1. 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已通过
  2.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          已通过
  3.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4.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5. 航道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6. 测绘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7. 北部湾经济区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8. 地方金融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9. 糖业发展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11.数字广西建设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政治建设方面
  12.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改)          已通过
  13.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则(修改)      主任会议
  14.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15.政务服务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文化建设方面
  16.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已通过
  17.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主任会议
  18.民族教育促进条例                已通过

 

  (四)社会建设方面
  19.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已通过
  20.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主任会议
  21.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自治区人大内司委
  2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自治区人大内司委
  23.食品安全条例                  已通过            
  24.农村公路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25.农村供水用水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26.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27.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已提请审议
  28.安全生产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29.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已通过
  30.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已通过
  31.水污染防治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32.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3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法(修改)
  3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自治区人民政府
  环境防治法》办法   
  35.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36.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28件)

 

  法 规 名 称                  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

 

  (一)经济建设方面
  1. 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2. 投资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3. 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4. 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5. 无线电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6. 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7. 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8. 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9.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10.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政治建设方面
  11.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广西军区
  12.征兵工作条例(修改)              广西军区
  1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法
  1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       自治区人民政府
  组织法》办法(修改)
  15.城市管理执法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文化建设方面
  16.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17.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社会建设方面
  18.农村公共设施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大农委
  19.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殡葬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2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自治区人民政府
  仲裁法》办法
  22.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23.物业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24.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25.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主任会议
  26.土地整治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27.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28.农药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对涉及国家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水平开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等需要制定、修改、废止法规的,或者需要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

 

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包括自治区自治条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管理、边境经济合作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畜禽屠宰、统计监督检查方面的立法项目,教育用地保护、托管机构、全民健身、民宿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档案管理、消防、志愿服务、多元化解决纠纷、妇女权益保障、遗体及器官捐献方面的立法项目,江河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方面的立法项目等,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规的项目,经过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初审:李珊 二审:陈玲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