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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两会 | 黄海龙: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开放新格局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3月11日 16:49      来源: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2019年3月10日

  3月10日下午,广西代表团分组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在审议发言中说,人民法院要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开放新格局。

 

2019全国两会 | 黄海龙: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开放新格局

 

  黄海龙代表说

  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意义重大,国内外高度关注。制定这部法律十分必要,正当其时,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体现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符合人民意愿,特别是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背景之下,制定出台这部法律,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信心,对于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黄海龙代表说

法律草案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实践特别是“外资三法”施行经验,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体现了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方向正确、内容科学,已经比较成熟。

 

  黄海龙代表说

  外商投资法作为一部关于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重点是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建立起新时代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这部新法律颁布实施后,需要配套制定相应的具体法规、规章,发布市场准入清单。为增强时效性,建议明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配套的法规或者作出相关立法解释,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行政规章、发布或批准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黄海龙代表表示

  法律颁布施行后,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立足司法职能,保障法律有效实施,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特别是在司法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外商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知识产权,加强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对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裁判文书等,应当依法及时公布。坚持以法治方式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黄世钊/文)

 

 

初审:林小玉 二审:林小玉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