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立法聚焦 >文章页

《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开发管理条例》
立法协调会在南宁召开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4月23日 17:32      来源:广西人大网

《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开发管理条例》
立法协调会在南宁召开

 

  4月22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开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协调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北海市厅召开,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蒙建敏主持会议。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朝福汇报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直有关部门对条例反馈意见的初步处理意见。自治区人大民委、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处理意见逐条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并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及条例起草组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最后就有关反馈意见的研究处理意见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上,蒙建敏主任委员指出,召开立法协调会有助于进一步了解自治县开展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从立法技术规范的角度帮助指导自治县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规范性和立法质量。蒙建敏主任委员对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到会指导表示感谢,对自治县立足实际需要、力求解决问题的立法工作表示肯定,对会议协调一致的结果表示满意。他表示,自治区人大民委将加强对自治县立法工作的实地调研和指导,充分发挥自治县开展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民族立法质量。
  自治区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赵桂兰、常委会民工委副主任吴穆鹏,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工委负责同志、条例起草组专家参加会议。


(自治区人大民委办/文 陈玲玲/图)

 

 

初审:林小玉 二审:谢欣哲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