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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依法履职 管好人民共同财富

——访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韩元利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6月04日 09:34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9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主任会议通过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明确提出,经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全区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区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日前,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韩元利就《五年规划》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这次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就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定五年规划,是基于什么背景和考虑?
  答: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共中央《意见》),2018年10月9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意见》),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了全面部署,对人大常委会加强审议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加强人大依法履职等,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打基础、立规矩的关键五年。为全面落实两个《意见》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对标两个《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紧扣“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目标,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工作大局,制定了《五年规划》。《五年规划》对自治区党委《意见》中的主要制度设计作出阶段性规划,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确保这项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推进。而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年度专项报告不同,呈现五年一周期的特征,也需要对此作出总体统筹规划。
  记者:《五年规划》提出了怎样的目标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如何围绕目标要求强化监督措施?
  答:《五年规划》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主要以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的形式开展。《五年规划》提出,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不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组织体系、规范报告基本内容、逐步扩大报告范围、不断完善报表和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资产报告相关基础工作,提高报告质量。
  为了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实效,《五年规划》对人大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强化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加强跟踪监督和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等。同时,还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市县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工作的指导,推进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联网,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联动机制等。
此外,《五年规划》还提出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治化,通过修改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决定等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化、法治化。
  记者:请问,《五年规划》对于本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年度报告议题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两个《意见》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要以自治区本级情况为重点,汇总反映全区情况,报告编制的范围和重点按照两个《意见》执行。
  《五年规划》确定了每年专项报告的议题安排,除2018年已完成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外,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听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听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是人大有效监督国有资产的前提和基础。《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规范、高效的组织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相关制度。从建设组织体系角度,明确要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组织体系,重点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和自治区、设区的市、县的纵向联动;从规范报告体例角度,明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报告要包括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重点强调了问题梳理和原因分析;从提高报告质量角度,提出了逐步扩大报告范围,研究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实现报告数据更丰富详实、管理情况可量化考核;从夯实报告基础角度,提出要制定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完善资产报告相关基础工作,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等。这些要求都是在起草过程中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形成的,需要政府部门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记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将如何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答:《五年规划》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创新方式方法,实行全方位监督。
  一是要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不同种类国有资产性质、功能和人大工作特点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情况、人民群众获得感及满意情况,全面、客观、科学、准确评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二是要完善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推动研究完善决算报告报表,拓展相关预算决算对预算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等形成、配置国有资本和资产情况的反映。改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逐步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为加强国有资本治理、战略布局、优化配置的基本平台。结合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和监督情况,提出对相关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建议。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问责。要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分类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时间表,督促落实整改和问责要求。要加强跟踪监督和日常监督,通过拓展和延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监督链条,保持监督的经常性和有效性。此外,根据监督工作需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可适时安排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增强监督实效。

 

(郑 重/文)

 

 

初审:林小玉 二审:陈玲玲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