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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公益诉讼勇于亮剑 捍卫公共利益成效明显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7月04日 18:57      来源:广西人大网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监督事项,于5月23日至24日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集中视察。通过集中视察发现,柳州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为建设法治柳州、美丽柳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助力打造山清水秀柳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视察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环境保护方面公益诉讼工作。5月24日,视察组深入乡镇一线基层,现场查看融安县七星坡生活垃圾污染和河西屠宰场环境污染以及融水县大浪镇非法采砂和养殖污染等三个典型案件处置情况。这是柳州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实施全方位检察监督的一个缩影。
  据视察了解,柳州两级检察院结合柳州地域特色,针对畜禽养殖、垃圾倾倒、企业生产排放导致的河流、大气、噪声、土壤污染,非法采矿、毁林取土、占用农用地导致的土地、矿产、林业资源破坏行为,两级检察院发出多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制止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迄今,两级检察院共办理环境保护类案件49件,资源保护类案件19 件,共督促治理被损毁土地、林地544多亩,治理被污染河流30亩,处理违法堆放垃圾约100吨,关停、整治排污企业21家、违法养殖场67个。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视察组高度关注食品领域发生的涉案事件,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等方面入手,深入分析食品安全领域暴露出的监管问题,重点监督和支持公益诉讼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调查,2017年10月至今,柳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食品领域侵害公益违法行为,共摸排食品安全类案件线索3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对照检察建议进行全面自查,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行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其中,三项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突出。一是针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二是重点整治网络点餐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并针对平台入网审查不严、未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等行为,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向其总部发函;对违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整改或责令下线;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三是针对部分农贸市场内多家散装白酒经营者未依法标注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酒精度等信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严肃整改检察建议反馈问题,柳州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规范,保障了餐饮食品安全,从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切实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

 

  随着柳州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切实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重点。
  视察组重点听取了检察机关关于保护国有财产方面公益诉讼工作的介绍。据悉,针对多起骗取政策性财政补贴、偷逃税款、拖欠规费等侵害国有财产的行为,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流失的各类国有财产1740余万元。城中、鹿寨、柳城、融水、融安、三江等针对某些企业长期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形,以及企业或个人采用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等国家政策性财政补贴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予采纳,对流失的国有财产及时进行了追缴。鹿寨县检察院办理了全区第一起个人所得税款流失的公益诉讼案件,对未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成功追缴流失税款16万元,对全区检察机关涉税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积极推动公益诉讼行稳致远

 

  视察组通过召开汇报会,听取市“一府两院”的专题汇报及国资、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深入县区实地查看部分典型公益诉讼案件处理,对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也查找出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为部分单位和个人对公益诉讼工作整体认识不深入,对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性质认识存在偏差,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衔接机制处于浅层次,调查取证、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具体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办案力量方面的不足制约了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较低,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存在短板。

  视察组召开汇总会,集思广益,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具体建议,致力于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视察组建议:坚持公益保护与服务社会大局相结合,检察公益诉讼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正确方向;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与监察、审判、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同保护公益的工作格局,并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日常联络、共同督办、协作配合等机制,有效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坚持依法履职与地域特色相结合,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积极摸排重点领域线索,及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且把促进问题解决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目标,把提起诉讼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后手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夯实履职基础;加大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加强公益诉讼理论创新成果和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定期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报道案件进度,邀请公众代表到庭旁听等,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公益诉讼发展的良好氛围。
 

(梁洪亮/文)

 

 

初审:陈玲玲 二审:林小玉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