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全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民营企业过“三山”破“三门”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8月20日 09:12 来源:《法制日报》2019年8月20日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就要认真研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结合实际抓好政策举措落实。
湖南省的民营经济到底怎么样?民营企业最难、最怕、最盼望的是什么?民营企业如何过“三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市场的冰山)、破“三门”(市场准入门槛高如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怎样从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上去助力支持?
带着这些问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民营经济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依法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向高质量攀升。
专题调研
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深入一线
5月至7月,为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副主任黄关春,秘书长胡伯俊等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分赴长沙、常德、怀化、永州等地深入调研,实地考察了20多家民营企业,与1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民营企业主进行了座谈,面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最直接的呼声,共同研究探讨对策。
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企业权益保护不够、企业自身存在问题……调研组以问题为导向,梳理了一份详细的问题清单,共列出当前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6大类43个方面的问题,每个问题均配有典型案例,以便“对症下药”,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比如营改增后,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增,抵消了部分企业对国家减费降税两万亿“大红包”的获得感;“无还本续贷”服务范围过窄、标准和流程制定滞后,让不少民营企业在“过桥贷”上依然只能“花钱买口气”;对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人数按属地分别计算,一些连锁企业无法享受社会保险缴费试点优惠政策等等。
人大专题调研就是要对准痛点、疏浚堵点。针对调研中发现的6大类问题,调研组撰写了近万字调研报告,从科学编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以改革创新的办法化解民营经济融资难题、多措并举助力民营企业强身健体转型升级、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系统清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做好立改废工作。适时启动湖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改,加快相关立法,加大民营经济新领域法律供给。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听取审议
人大常委会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7月2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省长许显辉作的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湖南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0439.48亿元,同比增长7.9%,占全省GDP的58.7%。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09.74万户。报告同时指出,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以“清”代“亲”的现象,出台的政策精准度、有效性不够,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和“问题清单”,委员们在审议时踊跃发言,为促进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献计献策。
针对民营企业家呼声最高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文富恒委员提出,省政府应积极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小贷公司,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全覆盖;设立科技型和“专精特新”型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资金,创新支持方式,确保资金可持续利用;建立地方政府应急转贷基金,加大对暂时困难且前景好、潜力大、贡献多的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支持。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龙朝阳委员建议,梳理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强化政策集成,增强各级各部门政策供给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破除信息孤岛,加快数据信息互联互认共用,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技术支持。
针对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赵为济委员认为,应多措并举助力民营企业强身健体转型升级。要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针对不同民营企业,精准开展培育培训。同时,采取奖惩并用、竞争倒逼、监管引导等方式推动民营企业上云上平台,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和发展。
作出决议
促进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7月31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政策落实,加强督查评估,强化问题整改,注重政策统筹协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简化归并项目审批程序和要件,有效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
《决议》的出台,更是给为融资发愁的民营企业家带来了福音。《决议》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符合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机制。聚焦企业信用贷款难、中长期贷款难、无还本续贷难等突出问题,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银担”合作与风险共担机制。认真落实“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的要求,健全普惠金融激励机制。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票据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更加便利条件。
此外,《决议》对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也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可谓干货满满。《决议》指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降低民营企业用地、用能、用工、物流、财务等方面的成本,全面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从源头上减轻企业负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如何积极营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决议》更是作了大篇幅规定,如严惩公职人员索拿卡要,杜绝“新官不理旧事”,补偿救济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企业,禁止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违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
(阮占江 卿晓英 周 洁/文)
初审:陈玲玲 二审:谢欣哲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