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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大常委会

小切口立法防控柑橘黄龙病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10月29日 16:33      来源:《法制日报》2019年10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柑橘黄龙病防控中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柑橘种植者和柑橘种苗繁育者等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广西在地方立法中进行小切口精准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
  广西是柑橘产业优势种植区,2018年广西柑橘种植面积752万亩,产量836万吨、占全区水果总产量的46.7%,种植面积和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同时,广西也是柑橘黄龙病的长期发生区和严重发生区。2018年,全区有71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发生柑橘黄龙病。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柑橘黄龙病给广西造成柑橘产量损失约50万吨,经济损失约10亿元。 
  柑橘黄龙病可防可控不可治,柑橘一旦感染黄龙病,目前无药可治。多年来,广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不断提出建议、提案,要求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立法工作。2019年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对促进广西柑橘产业发展,保障柑橘产业安全意义深远。
  《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中采取的引导和鼓励措施,要求制定柑橘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柑橘黄龙病防控示范基地建设,优先鼓励和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使用绿色防控技术,鼓励和支持柑橘种植者和柑橘种苗繁育者等生产经营者依法成立行业协会,逐步建立柑橘黄龙病防控政策性保险制度,制定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柑橘种苗繁育基地规划。
  《规定》还明确了谁生产经营谁防控,柑橘种植者、柑橘种苗繁育者是柑橘黄龙病防控主体。柑橘种苗繁育者应当在网室或者大棚等有效隔离柑橘木虱等媒介的设施内生产无病种苗,违反规定者将被处罚款,还可能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柑橘种植者应当及时对种植范围内的柑橘木虱等媒介开展防治,未按要求及时防治的,将被处每亩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马 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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