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人大机关 >文章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前评估会召开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12月20日 17:52      来源:广西人大网

  1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前评估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就条例草案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为提请明年1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做准备。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陈伟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认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律和重大政策,推进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解决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现实需求。通过立法引领推动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于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进一步擦亮山清水秀的金字招牌,建设壮美广西,意义重大。   

 

图为评估会现场


  16位受邀参加评估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水污染防治行业协会和排污单位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同志在会上重点对水体保洁规范和法律责任、城镇雨污分流措施、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和法律责任、流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发表意见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根据有关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提请代表大会审议法规草案的质量。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出席会议,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唐政主持会议,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四处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立法情况。

 

(陈玲玲/图文)
 

 

初审:陈玲玲 二审:刘俊宇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