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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0年01月19日 15:51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0年1月1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跃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自治区党委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全面完成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并作出部署安排,这是党中央交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光荣使命,也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常委会在学思践悟中深刻领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体现党的执政理念,体现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实现国家治理的高效率,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实质上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认识的不断深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专门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作出全面安排。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多次听取常委会党组汇报,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就常委会工作和建设作出部署,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代表履职走深走实提出要求。常委会党组坚持学习机制,及时组织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坚持重大问题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一年来就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开展的重要活动、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51次。常委会始终与党委同向、与人民同心、与法治同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降费提效优服,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保障改善民生聚焦教育、就业、农民增收等群众关切,不断强化立法、监督等职能和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完善人大工作机制
  常委会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我区人大工作”总课题,开展建立健全人大工作机制等8个子课题的研究,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通起来,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改进监督方式,增强人大工作协同。用制度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以工作实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行重要法规案起草双组长制,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共同担任组长,加强对重要法规项目协调力度,提升立法效率。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相关立法机制。探索立法评估和论证新途径,对法规草案中争议较大的事项开展第三方评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和方式,突出监督实效,形成人大监督工作闭环机制。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五年规划,建立常态化财经监督工作与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代表建议办理重点督办等4项工作机制。制定“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实施意见,在全区探索构建履职平台布局网格化、进站履职常态化、聚智汇力联动化、解决问题长效化的代表工作格局。完善人大工作协同机制。探索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人大工作协同机制,深化人大工作协同。指导建立北钦防人大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北钦防一体化和形成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合力。
  三、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供给
  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一年来,组织起草法规案5件,审议法规案12件,通过8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1件、自治县单行条例3件。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立法。立足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完善我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体系,保障运输安全和畅通,发挥海铁联运区位优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立足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增加开发区条例立法项目,推动开发区成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集约发展示范区。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立足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评估和两次审议的基础上,将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保障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地方重大制度设计。立足回应民生关切,制定电梯安全条例,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全国首部柑橘黄龙病防控法规,保障柑橘产业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立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基本道德规范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的法律规范。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根据回收到的129419份有效问卷调查情况,确定十类重点整治不文明行为,体现了民意,凝聚了共识。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闯卡、霸座、翻越站台、扒车门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使法规制度与主流价值同频共振,增强群众对法规制度的情感认同。
  (二)提高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及时对环境保护条例等21件法规中涉及职责整合、机构变更等方面的内容作出修改,确保机构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立法确认“放管服”改革成果,例如,在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规定,载客12人以下的客运船舶实行备案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要求,审议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及时启动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化改革。根据新修订的测绘法和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新形势,及时修改测绘管理条例,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生态保护服务。
  (三)加强立法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统筹协调设区的市立法项目,提前介入审查,协助组织立法专家“会诊”,严守合法性红线。举办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3个立法专题培训班,提升培训实效。召开全区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动审查136件,专项审查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33件,依申请审查1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发现的问题。深入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平台向市县延伸。
  四、增强监督实效,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常委会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总要求,聚焦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大事、群众关心的要事,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形成“闭合链”。一年来,听取审议19个工作报告,检查11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1次专题询问,开展12项专题调研。其中,多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高度肯定,3项工作作为经验推广。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统筹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联动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督工作。在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同时听取审议我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就科技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要求应询单位提出研究处理措施,及时答复,并安排回访式调研,持续推动破解我区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跟踪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聚焦提效降费等问题召开专题审议会,推动问题解决,得到相关企业联名点赞。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重点关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本面、积蓄新动能。开展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区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
  (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生改善。开展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的成功经验,推动出台配套措施,打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检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促进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稳固。贯彻“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求,听取审议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保障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开展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制机制建设、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涉民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有关制度规定,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努力让我区690万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开展中医药壮医药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受委托开展高等教育法、渔业法执法检查。做好信访工作,召开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接待群众来访163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92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三)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持续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产业扶贫工作、2018年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同步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跟踪检查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出加快推进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等意见,推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开展香蕉枯萎病防控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区香蕉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情况专题调研,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推动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中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协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照法律查工作,紧扣法律找问题,依据法律提要求,重点检查了52个条款、22项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了相应工作建议,推动饮用水安全保障等法律制度的落实。开展水污染防治配套立法,围绕清水行动组织五级代表调研,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多点发力,促进水环境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部署要求。对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听取审议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受委托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推动国家机关和全社会增强生态文明法治意识。
  (五)深化落实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改革。听取审议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指导规范和充实报告内容,强化跟踪监督和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全区14个设区的市建立并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对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审查实现全覆盖,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审查和监督,实现从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到决算的全过程监管。对改革和完善部门预算进行专题调研,推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听取审议自治区本级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组织自治区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对自治区有关部门支出预算草案进行专题审议,在自治区本级决算审查中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工作。
  (六)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听取审议全区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各级法院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听取审议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围绕持续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调研和督办。围绕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激励广大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区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区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依法决定和任免,保障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更好发挥公益司法保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益。作出关于批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派出检察院撤销、设立、更名等事项的决定,推进检察改革。作出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履行任免职权。任免自治区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保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配合自治区党委做好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等工作。根据行政区划调整,重新确定柳州市柳南区、柳江区人大代表名额,依法明确田阳县撤县设区后代表大会届期、代表名额等有关事项。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93人次。
  六、联系代表服务代表,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服务代表、受代表监督就是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常委会坚持“双联系”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完善乡镇(街道)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功能,逐步规范建设代表联络站,基本形成代表履职平台布局网格化。全区10.5万名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入9139个代表联络站,实现多级代表在同一履职平台交流互促、聚智汇力、服务群众的生动局面。以“助力清水行动,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进站履职活动,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以代表身份与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以来,基层群众有了零距离接触代表的平台,在身边就有反映意见建议的多级代表渠道,得到群众的普遍称赞。本次活动共提出意见建议7809项,其中,涉及水污染防治的4518项,对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244项。针对属于自治区层面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办理,形成了共同办理意见建议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积极协调、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各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经常委会审议通过,书面印发本次大会,其中4件已列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6件适时启动立法程序。完善了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对接中央国家机关办理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团代表所提建议、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分级负责、集体会商等机制,推动更高质量办理好代表建议,促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代表提出的629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74件次。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的20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陈武主席领衔督办《关于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发展的建议》,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目前,信息港吸引了华为、阿里巴巴等20余家企业入驻,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效应初步显现。
  (三)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注重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210人次赴深圳、厦门培训。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共850人次,就脱贫攻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健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共邀请54名代表列席,会议期间常委会领导都与列席的代表座谈,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议题的调研、检查、座谈、审议等工作。一年来,代表参加立法活动89人次、执法检查活动108人次、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活动139人次,提出的432条立法建议得到采纳。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吸纳到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中。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筑牢依法履职基础
  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自身建设。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召开纪念座谈会、常委会老同志座谈会,举办成就展,开展征文活动,全面总结40年来地方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进一步深化对人大制度认识,增强人大制度自信,推动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全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讲好人大故事,使人大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转隶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领导先后到基层一线调研共433天。指导机关开展“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活动,建立健全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制度119项,其中新增20项,修订5项,废止12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还着力抓好了几项工作。一是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在百色召开全区人大系统推动脱贫攻坚现场经验交流会。制定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全区计划脱贫摘帽的各贫困县,督促指导帮扶工作,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推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常委会机关定点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全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努力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服务高水平开放、跨区域协同发挥人大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提升县乡人大工作质量等6个方面,探索创新,持续发力,打造品牌,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三是推进“智慧广西人大”建设。完成了项目总体规划、项目立项和投资评审、项目招标采购,目前正按照全区“一张网”、全区人大系统“一盘棋”的要求抓好项目实施。
  配合党中央总体外交和周边外交战略,常委会加强与东盟等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与来访的缅甸曼德勒省议会代表团开展交流,应邀组织4个代表团出访,促进我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帮助,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发挥省级人大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的协同作用。加强与全区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常委会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座谈会,组织全区各级人大干部培训23批1130人次,提高人大干部素质,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支持和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还需要增强实效,助推重点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代表作用的发挥还需要加强,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还需要深入推进。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行权,加强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努力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为奋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着眼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审议开发区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案,修改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完善地方立法,突出开放引领、强化改革创新。审议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案,为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提供法治保障。着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议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志愿服务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规案。着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农村用水供水条例等法规案。着眼保障改善民生,审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法规案,修改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就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定。着眼创新社会治理,审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规案,修改物业管理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修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着眼保障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修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结合立法工作开展宣传报道,讲好立法故事。
  加强监督工作。贯彻新时代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聚焦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决策部署中的重点问题,听取审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广西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情况等报告,跟踪监督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边境旅游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协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市开展监督,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全区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的报告并就饮水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全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开展全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2020年脱贫摘帽自治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县脱贫攻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区油茶“双千”计划实施等情况专题调研。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教育文化、养老服务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事项,听取审议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养老服务、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革命文物保护等情况的报告,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老年人继续教育情况专题调研。聚焦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听取审议监察专项工作情况、全区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开展做好2021年我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专题调研。
  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重点围绕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加强审查监督,探索规范审查监督的程序和步骤,推动建立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改革,完善统计口径,规范报告内容。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有关重大问题专题调研。
  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实体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全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加快网络平台建设,尽早建成代表信息库等1库6系统,为代表履职提供智能化手段,为代表与群众沟通提供便携交互平台。不断完善“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提升工作水平,继续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系列活动,提高各级代表履职质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完善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等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好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组织开展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活动,支持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强化代表履职监督。修改完善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自身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制度自信教育,推进人大讲座进学校、进课堂,深化人大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完善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运用力落实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快“智慧广西人大”建设步伐,使其尽早发挥作用。加强人大新闻宣传、信访、脱贫攻坚帮扶等工作。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加强纵向工作指导、培训与交流。与全区各级人大一道,努力将人大机关建设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初审:谢欣哲 二审:陈玲玲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