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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代表工作计划

http://www.gxrd.gov.cn    2020年03月04日 17:19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9年12月2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2020年2月1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修改)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加快建设繁荣富裕、开放创新、团结和谐、美丽幸福的壮美广西,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中的积极作用。

 

  一、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1.规范实体平台建设。以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为重点,以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为延伸,以自治区领导进驻的代表联络站为示范,推进全区代表联络站建设,加快形成代表履职平台布局网格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2.加快建设网络平台。逐步建成1库6系统(代表信息库和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系统、议案建议系统、履职管理系统、履职大数据服务系统、在线学习培训系统、换届选举系统),为代表履职提供智能化手段,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提供全程信息化服务,为代表与群众沟通提供便携交互平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增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成效

 

  3.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质量。推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前,成立由1名副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市人大2名同志和政府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的议案建议工作组,组织代表调研走访、广泛征集议案和建议素材,与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充实议案和建议的内容,做好对代表在参加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协调、指导,把好政治关、内容关和质量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4.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工作质量。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提出议案的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及时将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向代表反馈。(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5.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继续落实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机制。上半年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推动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进一步落实集体会商机制、分级负责制,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具体实施)

  6.继续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每名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1-2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选联工委在征求各专门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协助督促有关承办单位重点办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7.修改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修改完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

 

  三、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8.举办代表履职学习班。举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第五期、第六期履职学习班,每期组织约9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到区外学习培训,帮助代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开阔眼界视野,增强履职能力和本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9.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学习保障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10.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内容,结合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情况,邀请部分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1.推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常态化。坚持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部分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2.邀请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加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3.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安排,邀请代表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和审议等工作,充分征求代表对有关法规草案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4.发挥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结合代表的专业背景以及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情况,邀请代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参与专题调研等监督活动。(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5.推荐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活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推荐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五、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

 

  16.推动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在百色市召开全区“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继续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系列活动,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确定年度分主题,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7.组织开展代表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委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等问题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时间一般安排在6-7月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8.组织开展代表年终集中视察活动。委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10-12月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9.支持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各地代表联络机构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六、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0.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提供服务保障。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协助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1.规范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制定并实施《驻桂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实施细则》《自治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探索有利于代表履职的经费使用方式,足额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

  22.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准备工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3.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为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广西人大》杂志。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通过情况通报、寄送公报资料等形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参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4.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转办及来信来访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初审:黄紫红 二审:谢欣哲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