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调研组赴南宁市
开展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法调研
http://www.gxrd.gov.cn 2020年05月29日 11:35 来源:广西人大网
5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叶乐阳率调研组赴南宁市开展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法调研。
调研组到南宁大明山236台站调研
调研组赴南宁大明山236台站、武鸣区双桥镇平福村了解高山台站安全播出、农村智慧广电建设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南宁市政府以及市委宣传部、市编办、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汇报,同时征求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以及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南宁召开座谈会
在听取南宁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叶乐阳表示,执法检查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而执法调研是为开展执法检查而组织的前期调研。此次开展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法调研的背景,一是人大代表有呼声,二是现实工作有需要,三是条例修订有必要。叶乐阳强调,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自觉贯彻执行好现行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与时俱进完善法规,条例自2016年实施以来,为保障广西广电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内容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修订;本次调研本着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尤其是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为下一步修订完善条例、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打好基础。叶乐阳指出,广播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体,既有关乎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的意识形态属性,又有休闲娱乐、服务保障民生的社会属性,要把这两大属性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堵住安全漏洞,保障广播电视政治新闻内容安全播出,另一方面要播放社会民生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内容,达到激发正能量、引导思想舆论、鼓舞人民、激励人民的目的,使得广播电视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重要工具。
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何玉庭,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李承武及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自治区广电局政策法规处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郝福为/文 朱学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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