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献匾召开会议布置今年打造积极促进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立法方面工作
http://www.gxrd.gov.cn 2020年06月11日 16:25 来源:广西人大网
6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献匾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打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2020年度计划进行研究布置,重点就支持自治县开展立法后评估、委托立法以及出台指导自治县立法规范性文件三项立法方面的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卢献匾指出,打造品牌不是新增工作,而是按照“品牌”标准和要求促使基础再夯实、项目有突破,工作质量和水平更上新台阶;打造品牌的目的是为了补足短腿、抓出实效、形成经验,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贡献广西智慧。有关专工委要按照打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2020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全力以赴、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卢献匾强调,今年要紧紧抓住自治县立法这一薄弱环节,通过支持自治县开展立法后评估、委托立法和出台指导自治县立法规范性文件等举措,打造我区人大民族工作立法品牌。他要求,在自治县立法后评估工作方面,要尽快对党的十八大前出台的10件单行条例以及环江、富川2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要统筹自治县和所在设区的市、自治区人大有关专工委以及立法服务基地三个层面的意见,提出重点条款,就重点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自治县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新立、修订的参考依据,把研究成果作为自治县条例文本或制定自治区和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民族条款的理论支撑。在自治县开展委托立法工作方面,要带头用好立法服务基地,全程参与、指导、支持自治县开展委托立法,加强区、市、县三级联动、沟通协调,完善工作制度,把好调研关、文稿关、程序关,保证立法质量;要避免“一包了之”,让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委托立法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出台指导自治县立法规范性文件工作方面,要总结广西经验、吸纳全国经验,立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法治的精神和全国人大对加强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要求,符合立法规律特别是立法法对自治县单行条例、自治条例立改废释工作的要求,符合广西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县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让自治县立法工作有遵循,实现高效率高质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莫小峰,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以明、民委副主任委员赵桂兰,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唐政、民工委副主任吴穆鹏参加会议。
(刘让武/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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