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回音:养老服务立法将适时启动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1月20日 18:32 来源:广西人大网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建议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在2020年1月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朱江风等12名代表针对当前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存在基础设施较差、配套服务跟不上、资金投入不灵活等问题,提出了《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
议案交付自治区人大社建委审议。自治区人大社建委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并结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开展办理工作。在玉林市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部分代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审议意见,认为议案所提的符合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区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对推进养老服务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十分必要。
据介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要求出发,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听取自治区政府关于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听取自治区政府报告前的专题调研。2020年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关于养老服务的工作汇报,并赴南宁、柳州、梧州、玉林、崇左等市实地调研,了解掌握养老服务发展基础、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就养老服务地方立法的有关问题与政府职能部门和市县人大沟通协商、交换意见。目前,全国人大社建委已向全国人大提出开展养老服务立法调研、适时启动立法工作的建议,自治区人大社建委正积极与自治区民政厅等区直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与全国人大立法的衔接和跟进,学习借鉴区外立法工作经验,研究我区立法的可行性。
自治区人大社建委建议尽快开展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立项论证、调研等工作,认真听取和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将条例列为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适时启动条例的立法工作,为我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黄江梅/文)
初审:韦瑾 二审:刘俊宇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