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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1月25日 15:2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1年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服务保障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奋力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初审:黄紫红 二审:黄紫红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