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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1月26日 18:20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1年1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跃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国际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等决策部署,积极履职。一年来,常委会组织起草法规案6件,审议法规案17件,通过1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8件、自治县单行条例3件,审查报送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82件。听取审议17个工作报告,检查6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20项专题调研和1次专题询问。作出8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25人次,办理代表议案12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08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面完成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常委会会议学习的中心议题,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学懂弄通做实。常委会开展了16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举办了民法典专题等5期“人大讲堂”和27期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关心、支持我区人大工作。2020年7月,栗战书委员长率队到我区检查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力配合,圆满完成任务。期间,委员长深入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和人大机关,详细了解我区人大工作,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治方向把得牢、履职角度找得准、工作创新做得实、自身建设抓得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对我区代表联络站发挥好“五大功能”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多次会议上向全国推广。委员长对做好新时代广西人大工作作出指示。我们及时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贯彻工作方案,主动对标对表,持续深入抓好落实。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坚持和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对人大工作把关定向,在全区开展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督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对做好人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区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推动全区各级人大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确保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班子成员积极推进自治区党委交办的脱贫攻坚、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自贸试验区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常委会党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党组工作,修改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和报备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推进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发挥人大机关党组、分党组、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统筹指导,提升常委会整体工作质量。加快“智慧广西人大”建设,针对人大职能、业务,一体化构建三大基础平台,开发建设五大应用体系,以系统性创新增强工作整体实效,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二、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力尽责履行人大职能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全力助推我区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推进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有效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立改并举织密防线。及时调整立法工作计划,增列公共卫生安全相关立法项目,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中医药条例草案,启动传染病防控立法,制定完善常委会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构建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法治屏障。加强监督维护防线。听取审议关于我区疫情防控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协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推动全区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倡导代表共筑防线。发出致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倡议书,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疫情防控,倡导文明健康”为主题,组织五级代表到联络站履职。各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有7位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多个市县人大抗疫先进事迹被全国人大作为典型,向全国进行宣传推广。
  (二)加强财政经济监督,推动经济加快恢复、持续向好。突出“六稳”“六保”,开展预决算监督。听取审议2019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听取审议2020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六稳”“六保”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听取审议2020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确保中央直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强化关键领域监督,推动转型升级。听取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机制。跟踪监督我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推动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创新和完善预决算审查方式方法,实现自治区直属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四本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推行常态化部门预算专题审议工作机制。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建设,实现预决算、国资、审计、经济监督等功能集成。
  (三)促进面向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的决策部署,为提升我区在国内国际“大循环、双循环”中的嵌入度、贡献率发挥人大作用。立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定位和特色优势,在同时获批自贸试验区的6个省区中率先颁布实施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推动经济区加快升级发展,建设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和高水平开放的核心枢纽。制定开发区条例,推动开发区成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集约发展示范区,形成先进产业集聚发展、国内国际优质要素资源汇集流动的重要平台。推动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听取审议广西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提升产业吸引力和集聚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枢纽。连续三年聚焦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范围从面(全区)到线(新通道)再到点(自贸试验区)。听取审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召开专题审议会,助力将广西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全区营商环境标杆,推动构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畅通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积极助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及时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找准关键性问题,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以广西代表团名义提出《关于请求国家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建议》,积极协调沟通,推动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得到国家发改委等国家部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推动通道经济加快发展。
  (四)深入调研、扎实培训,做好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审查相关工作。扎实组织调查研究。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若干重要问题,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关键,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选准调研课题,深入各市调研,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开放发展、疾控体系建设、兴边富民、旅游、水污染防治、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等专题报告和综合报告,为自治区制定规划提供参考。做好本次大会审查批准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准备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围绕审查方式、审查重点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培训,召开常委会会议初步审议规划纲要草案。通过代表审议,本次大会将审查批准规划纲要,把自治区党委关于“十四五”发展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动。
  三、围绕全力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持续精准发力
  常委会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推动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助力我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民生不断改善。
  (一)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听取审议我区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贫困监测与帮扶、狠抓扶贫产业和就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紧抓短板弱项,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计划脱贫摘帽自治县脱贫攻坚、1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脱贫攻坚督战情况等专题调研,审议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农村供水用水条例草案,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脱贫。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油茶“双千”计划实施、边境旅游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脱贫质量提升。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常委会领导带领机关干部深入定点帮扶县,开展“一帮一联”和“脱贫感党恩奋进新起点”主题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扶贫政策,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落实帮扶措施,推动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
  (二)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填补我区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空白。促进债券资金发行使用管理、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作出关于授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前发行新增政府债券的决定、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带动有效投资和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增后劲的作用。听取审议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维护发展广西“金不换”生态优势。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重点,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促进我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听取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推动全区各地各部门落实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法律责任,集中力量攻克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作出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专题调研,促进资源保护。持续开展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新要求为主题的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积极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持续擦亮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
  四、围绕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强化法治保障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扎实推进广西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法律和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坚持以良法保障善治。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创新采用“领导小组+专班制”模式推进立法工作,将立法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纳入立法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分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修改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完善立法服务基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更好发挥立法服务基地和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作用。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扩容提质,实现全区14个设区的市全覆盖。指导帮助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成功申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展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使立法更好汇聚民智、体现民意。推进立法工作协同。指导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协同4项工作制度,明确立法协同重点推进方向,推动三市从立法层面保障促进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指导支持百色市人大常委会与贵州黔西南州、云南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万峰湖保护协同立法,推动“三州市”加强对万峰湖区域公共事务的综合管治。维护法治统一。升级优化全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全区人大系统备案审查“一张网”“一盘棋”。在全国率先委托立法服务基地集中对10件自治县单行条例和1件自治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出台加强和改进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领域法规和制度建设。制定志愿服务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强化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和优抚,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修订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完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制度规定,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等群众关心的事项予以规范,提高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听取审议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法规政策,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基层治理工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调研,推动规范城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作出关于全区村(社区)“两委”延期换届的决定,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制度,保障居民委员会办公条件等,更好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开展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调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三)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作出关于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定,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西的做法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听取审议关于全区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全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资源保护格局。
  (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召开多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协助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将执法检查与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增强国家机关和全社会法治意识,维护法律权威。探索专题审议,深入推进财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咨询专家等对部门预算、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审议,有关部门到会回应。将专题审议与常委会审议、代表大会审议相结合,既指出存在问题促进整改,又树立典型正向激励,增强审议实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部署要求,听取审议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开展老年人继续教育专题调研,多措并举推动全区进一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促进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听取审议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注重点和面的结合,既深入了解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方面情况,又全面了解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强化审议意见落地落实。听取审议重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公布21个“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得到较好回应和落实。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代表工作各方面,密切联系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五大功能”作用。在巩固拓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上来,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系列主题活动,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代表工作之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品牌效应。探索“联络站+”模式,新建联络站445个,共9584个。指导推动联络站建设与重大战略、立法工作、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生态环保、法律服务等多领域结合,拓展延伸代表履职载体、履职内容、履职形式和联系群众渠道。充分发挥联络站“宣传站、民意窗、联系桥、监督岗、大课堂”五大功能作用。鹿心社、蓝天立等33名自治区领导带头,全区五级人大代表积极进站履职,参与率达92.4%,共提出意见建议11906项。注重建议实效,形成强劲支撑。将督办代表联络站重点建议写进新修订的代表建议工作条例。专题分析属于自治区层面的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到相关部门办理,召开督办推进会,推动一批重难点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总结推广经验,增强工作活力。召开经验交流会,规范程序、丰富内容、推出典型、树立标杆,培育壮大具有地域和基层特色的品牌模式,不断挖掘活动深度和广度。
  (二)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12件议案,均属立法方面的议案,各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均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其中已通过法规1件,提请审议法规草案1件,列入立法工作计划8件。代表提出60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已解决或基本解决474件次,占已答复代表建议65.9%。把“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贯穿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修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编制建议工作流程图,继续落实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机制。自治区领导开展督办工作调研21次,召开座谈会、专题推进会36次,领衔督办的20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
  (三)强化服务,提升代表履职实效。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邀请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会议期间常委会领导都与列席的代表座谈,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941人次,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制定驻桂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实施细则,强化代表履职保障。
  过去一年,常委会贯彻自治区党委服务党中央总体外交和周边外交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向老挝、菲律宾、印尼等国家的地方议会捐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促进交流合作。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开展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快新闻信息工作改革步伐,推进“刊网微”融合发展,打造人大全媒体宣传品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做好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41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39件,开通网上信访,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过去一年,常委会主动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帮助,完成全国人大交付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在我区召开监察和司法等工作会议。多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和推广。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工作交流,密切与全区各级人大沟通联系,增强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和实效。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地方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的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彰显制度优势上保持定力,依法履职尽责,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推动我区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为奋力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常委会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实落地。
  立法工作方面。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审议投资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规草案,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适时作出决定。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审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改)等法规草案,健全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修改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开展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继续审议爱国卫生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规草案,审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草案,巩固和发展广西生态优势。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立法,继续审议农村公路条例、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等法规草案,审议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改)等法规草案,助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指导设区的市和自治县人大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立法宣传,结合立法工作讲好立法故事。
  监督工作方面。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突出重点、科学选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性。围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开展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会展经济发展、广西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聚焦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听取审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社会保险工作、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1年“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年度主题内容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广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开展2021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紧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听取审议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推进农产品加工、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加强监察和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关于全区法院民事审判、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八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
  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工作方面。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制定下发指导文件,加强培训,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进一步发挥联络站“五大功能”,推广“联络站+”模式,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指导市县乡人大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重新编组工作,持续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系列主题活动,促进代表履职常态化。持续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和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督促检查与协调服务工作,落实代表建议工作条例以及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机制,召开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检查办理情况,查找差距,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双联”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信息化保障。
  自身建设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常委会及机关有关工作制度、议事规则,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推动更多成果转化。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干部队伍。深入推进“智慧广西人大”建设,推广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履职质量和效率。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健全上下级人大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工作指导,深化协同联动,持续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推动形成整体品牌效应。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初审:陈玲玲 二审:谢欣哲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