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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

自治区人大民委分党组赴巴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4月18日 16:58      来源:广西人大网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4月11日至13日,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分党组书记、主任委员,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雷震率领民委分党组和民委党支部的同志,联合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巴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重温入党誓词。

 

雷震在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红色革命遗址前给三级人大民族工作党员干部讲党课

 

  4月12日,在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红色革命遗址韦拔群同志牺牲地,雷震为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三级人大从事民族工作的同志上党课。雷震指出,要深入学习韦拔群同志和红七军在革命斗争时代开展民族工作的方式方法。韦拔群同志十分注重民族工作,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促进民族团结。右江地区居住着壮、汉、苗、瑶等多个世居民族,韦拔群经常深入壮乡瑶寨开展革命工作,主动参加瑶族“达努节”和壮族“蚂拐节”,对瑶胞使用“瑶族老乡”等尊称,广泛宣传“人人平等、无贵贱之分”等党的民族政策。率农军攻下东兰县城后,韦拔群立即宣布民族平等、男女决权和废除各种契约,促进各民族团结以及妇女自由解放。他用一根筷条和一把筷子打比方开导农民说:“一个人势单力薄,只要我们贫苦农民抱成一团,就能形成折不断的巨大力量,就能打倒军阀和土豪劣绅。”当前从事民族工作的人大干部,要千方百计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注重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规范和协调民族关系,通过鼓励和支持自治县开展民族立法,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民族法律体系,通过开展监督工作,强化对民族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雷震在巴马瑶族自治县新民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调研组还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眼于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立法保障,加强和改进自治县立法工作,调研组走访了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和新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并深入甲篆镇百马村坡纳屯、拉高村善屯和甲篆村,了解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开发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并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协调解决《巴马瑶族自治县长寿资源保护条例》等自治县立法中的问题。

  自治区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赵桂兰、葛春启,常委会民工委副主任吴穆鹏参加了党史学习教育。

 

(刘让武/文 刘让武 廖跃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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