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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3月04日 15:52      来源:广西人大网

目  录

  第一部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五: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七: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6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能:
  (1)在本区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审查地方性法规。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5)讨论、决定本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大代表联组开展工作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9)行使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要职责
  (1)承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和公务接洽。
  (3)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向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4)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起草常委会有关工作报告、收集区内外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协助组织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5)负责全区人大干部的业务培训。
  (6)负责自治区人大机关办事机构的人事管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自治区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自治区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
  (8)负责自治区人大机关的接待工作和外事接待工作。
  (9)编辑出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广西人大》等刊物。
  (10)办理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3.广西人民会堂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各种会议,自治区各种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提供服务。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导下按保障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对外开展经营服务以及兴办经济实体的规定开展工作。
  5.广西人大杂志社的主要职责
  宣传人大制度,为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服务,编辑出版发行《广西人大》杂志月刊,承接广告宣传等相关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广西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机关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广西人大杂志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八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外事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六个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一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下设10个处级机构:秘书处、人事处、宣传处、信访处、接待处、行政财务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信息处、安全保卫处、机关党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一)按编制分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编制数为256人,其中:
  1.行政编制175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编制21人,办公厅编制154人。
  2.事业编制56人:人民会堂管理中心20人、机关服务中心30人、广西人大杂志社6人。
  3.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25人。
  (二)按人员构成分类
  1.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62人,其中: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21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164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5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内实有人数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47人。
  2.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人员10人(省级4人,厅级4人,厅级以下2人),退休人员105人(省级7人,厅级26人,厅级以下72人)。
  (三)按财政管理方式分类
  1.全额财政拨款管理方式:编制数250人,实有人数356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14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内实有人数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42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105人。
  2.自收自支管理方式: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

 

第二部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七: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支出预算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12032.60万元,同比减少199.03万元,下降1.6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59.62万元,同比减少146.95万元,下降1.3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83.68万元,同比增加46.62万元,增长7.32%;其中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493.68万元,同比增加46.62万元,增长10.4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9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489.30万元,同比减少98.70万元,下降16.7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1203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76%,同比增加264.18万元,增长8.59%;项目支出8692.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24%,同比减少463.21万元,下降5.0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1033.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0%,同比增加197.55万元,增长1.8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492.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9%,同比增加45.64万元,增长10.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5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同比下降550.82万元,下降77.82%,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起不再编制退休费预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卫生类科目137.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同比增加43.99万元,增长46.89%。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1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6%,同比增加64.61万元,增长44.0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4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76%,同比增加264.18万元,增长8.5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10.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18%,同比增加934.94万元,增长73.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93.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76%,同比减少207.56万元,下降23.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36.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7%,同比减少463.20万元,下降51.4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692.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24%,同比减少463.21万元,下降5.0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8.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76%,同比增加121.26万元,增长25.9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903.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9.42%,同比减少298.07万元,下降4.1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5%,同比增加32.38万元,增长33.12%;
  其他资本性支出1070.9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32%,同比减少318.78万元,下降22.94%。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32.62万元,项目支出7527.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行政运行2406.1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办公厅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服务300.64万元,主要用于为人大机关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人大会议153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人大立法940.7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立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人大监督692.1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代表工作75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调研等方面的支出。
  人大信访工作6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事业运行935.10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624.4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其他专项事务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7.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17.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0.31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210.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和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2.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8.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0.90万元,同比减少278.37万元,下降49.77%。“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5年预算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94万元,与2015年初预算持平,计划用于人大机关共计30人次的10个出访团组以及随外单位出访、培训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186.90万元,基本与2015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全国人大、各省区市人大及区内各市县人大来桂、来邕调研考察、学习交流、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0元,比2015年减少278.36万元。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人大办公厅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不编制公务用车预算,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初审:谢欣哲 二审:黄紫红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