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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第5、7、8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7月26日 10:1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1年7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 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件,即韦震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第5号)、郭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议案》(第7号)、邹锋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议案》(第8号)。我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华的领导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走访调研和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等部门意见建议,赴柳州、钦州、玉林实地考察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和广播电视台、新闻传媒中心、广电网络公司等,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对制定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和修改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调研和面对面征求他们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实地调研中,我委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研究处理各地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到办实事、解难题。在此基础上,我委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韦震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第5号)
  该议案提出,精神卫生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近年因精神疾病患者引发的各类事件层出不穷,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屡见不鲜,抑郁精神病患者厌世弃世事件频发,对社会和谐稳定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和不良影响。而我区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与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市制定了精神卫生法规,建议我区在一定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制定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
  调研了解到,近年来,我区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防治体系不断健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日益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救治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的水平得到提升。同时,我区在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和开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有:公立精神卫生医疗资源明显不足且分布不均,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区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在册患者24.15万人,但全区仅有54家公办专科医疗机构、8081张编制床位、251名登记在册心理治疗师、446名心理咨询师,“十三五”时期规划建设的安康医院尚未建成,社区康复机构数量少且主要集中于南宁、柳州、桂林等经济基础较好的城市;市县级精神卫生工作组织领导或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部分乡镇没有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级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待遇低、岗位缺乏吸引力、队伍不稳定的情况较为突出;患者家庭重视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亟需关注解决,但学校心理咨询教师数量缺口较大,难以满足心理教育和咨询的需求。
  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健康,于2012年颁布了精神卫生法,并于2018年修正。针对各地在法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受国务院的委托正在组织起草精神卫生法实施办法(草案),涉及采取措施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快专业医疗机构建设、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治病和看护负担等内容。
  教科文卫委认为,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加强精神卫生法治保障,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强化部门职责和协作,持续增加精神卫生资源供给,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立法动态,待国务院颁布精神卫生法实施办法后,视情制定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加快推进我区精神卫生工作法治化建设。
  二、关于郭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议案》(第7号)
  该议案提出,国家已于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了文物保护法,6项修改内容中有4项涉及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企业的规范管理,应适时修改完善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做到与上位法相统一。
  调研了解到,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增强我区公民文物保护意识、强化文物保护管理和确保文物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建设、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日益增加,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包括以文物交流为名擅自买卖文物而造成的文物流失等,亟需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规定。
  教科文卫委认为,文物保护法从多个方面对从事购销、拍卖文物流通经营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民间收藏文物依法流通受到法律保护。我区应按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完善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考虑到国家文物局自2020年以来已先后三次就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地方行政部门意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加强对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企业的规范管理,待文物保护法再次修订通过后,加快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三、关于邹锋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议案》(第8号)
  该议案提出,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自2016年施行以来,对繁荣发展广西广播电视事业、维护和保障广播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为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条文可操作性不够强、缺乏处罚条款等,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的风险。同时,自2019年6月29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对广播电视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也于2017年、2019年作了修改。因此,建议对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总体上充实法规体量、分章设定条款,制定专门条款规定节目制作和播放,补充关于设置、使用、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内容及相应罚则,以及增加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内容等。
  结合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华带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法调研和今年议案办理调研了解到,我区着力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和节目传播质量,特别是重点扶持农村、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切实履行安全播出管理职责,建立安全播出制度和应急协调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组织演练,持续加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更新、设备改造,强化安全播出的维护管理,不断提升广播电视播出应急管理能力。至2020年底,全区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8.16%、99.15%,有线广播电视实际用户数844.77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数734万户。但我区广播电视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促进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据自治区广电局相关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农村私人小片网”441个、17.5万户,虽然经过多次集中整治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16.4万户未纳入有效监管范围。
  教科文卫委认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管理的形势和任务已经发生重大改变,为适应现实管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应当与时俱进修改完善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据了解,广播电视法已列为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预备项目,自2020年9月以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先后两次就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向行业内部和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待广播电视法颁布实施后,我区再修订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届时重点研究调整法规结构,补充强化节目制作播放、设施设备安装维护等规定,减少广播电视行业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
  此前,教科文卫委已就第5、7、8号议案的审议意见,分别征求了领衔代表的意见。代表们对我委的审议意见表示同意,对议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教科文卫委将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持续关注国家立法动态,积极推动自治区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和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

 

 

初审:谢欣哲 二审:刘俊宇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