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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16年以来办理固废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件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7月19日 10:54      来源:中国环境APP 2021年7月12日

  7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南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执法检查汇报会。近年来,南宁市认真贯彻实施《新固废法》),依法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南宁基本形成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2020年9月以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共安排1369.36万元资金用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其中:生活垃圾分类约34.87万元,用于支付南宁市有害垃圾转移处置服务费;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500万元,用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其他事项834.49万元。

  近年来,南宁通过建立南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同时,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印发《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南环函〔2021〕256号),对项目建设进度等提出了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南宁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将从48吨/日提升至106吨/日。

  同时,组织开展多项固体废物整治专项行动,联动市直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行为,2016年以来,全市办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件。其中审查逮捕13件28人,批准逮捕8件17人;审查起诉8件19人,起诉6件17人;监督立案1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目前,南宁市共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5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3家,《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南宁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0余家次,查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起。

  此外,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督,指导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应收尽收、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目前,南宁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33家,收集能力为107.7万吨/年,其中持有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许可证的企业有6家,处置能力能力涉及20大类,利用、处置能力为18.6万吨/年。2021年截至6月15日,产生医疗废物6505.18吨(平均日产生量约39吨),全部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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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南宁市未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也未发生因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当造成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固体废物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蓝皓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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