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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红色旅游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9月29日 18:02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我区红色旅游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考察时指出,广西红色资源丰富,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用好这些红色资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决定把开展关于我区红色旅游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作为新增工作,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专题调研工作计划。今年7-9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杨静华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对我区红色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8个部门情况汇报,并赴桂林、百色、河池、贺州等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运用和红色旅游发展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运用,不断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取得六个方面的显著成效:一是红色遗址的保护开发得到极大的增强,一批纪念场馆、博物馆得以建成并投入使用。特别是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关心下建成,总书记考察广西的第一站就来到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红色旅游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动力,也极大地提升了广西红色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二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红色旅游发展,逐步建立协调机制,成立领导机构,下发指导性意见,列入专项规划,并增设了专门机构和人员编制。同时,红色资源正成为我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红色资源所建成的干部培训基地正在发挥积极作用。三是红色旅游的各种要素条件得到不断提升,一批精品基地、精品线路正在完善,一批优秀红色导游、红色讲解员正在成长,一批红军村、红军街正在形成。四是各地通过人大立法保护红色资源的意识普遍增强,加快了法制广西建设步伐。五是红色资源推动产业发展的力度逐渐增强,红色旅游快速增长,红色旅游人数、收入明显增加,红色旅游正成为广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六是“血色湘江”等一批高水平、有影响力的戏曲作品、影视作品、红色歌曲、红色故事等陆续推出,红色资源的传承力度进一步增强,赓续红色基因的氛围进一步提升。据测算,2021年上半年,全区红色旅游接待人数约4500万人次,比2019年同期增长56.3%,实现红色旅游总消费约403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96.5%。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一是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及红色旅游发展工作。2021年6月2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带领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到中共广西特委旧址开展读书班和集中研讨,强调要用好百色起义、龙州起义、湘江战役等红色资源,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在2020年全区文化旅游发展大会上强调,要重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二是强化政策和制度保障。自治区层面出台了《推进桂北长征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方案》《关于实施广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年)的意见》《广西左右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文物保护总体方案》等文件。百色市出台了《百色市百色起义文物条例》,河池市完成了《河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三是不断健全红色旅游发展管理机制。2021年6月3日,自治区编办批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增设革命文物处;“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建立了桂北红军长征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桂林、百色、南宁市分别成立了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百色起义纪念园管理中心和南宁昆仑关战役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四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我区编制了《广西红色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保护规划》,当前正在编制《广西红色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桂林市编制了《桂林市红色文化旅游概念性规划》,百色市编制了《百色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河池市编制了《东兰系列红色旅游景区发展规划》等具体的红色旅游规划。通过以上措施,全区积极推动红色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全力推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设施建设,持续提高红色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续加大对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2019-2021年,自治区财政共投入5416.94万元,支持红色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安排1600万元重点支持广西游直通车项目(“一键游广西”)建设,进一步推动广西旅游智能化,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二是加快红色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区积极推动红色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桂林、百色、崇左等重点红色旅游城市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红色旅游景区通达度不断提升;逐步完善覆盖红色旅游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并开通防城港(东兴)-越南芒街-下龙跨境自驾游线路,提高自驾游通关效率,为中越红色旅游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大力建设红色旅游驿站。桂林、梧州、南宁、崇左等市建设一批红色旅游驿站,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建立便民服务点,促进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四是优化红色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初步建立广西红色文化旅游人才专家库,正在酝酿出台《广西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管理办法(暂行)》;不断加大红色讲解员培训力度,讲解员的讲解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并在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强化资源保护,不断夯实红色旅游发展基础。一是组织开展广西红色资源普查。我区编制了《广西红色旅游资源普查报告》《红色旅游导览手册》等资料,为红色旅游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撑。二是积极做好革命文物史料征集工作。组织湘江战役、百色起义相关文物资料及史实等的搜集、整理、研究,不断拓展和充实红色旅游文化内涵。三是认真抓好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革命文物名录报送、审核、公示等工作,公布广西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59处,可移动革命文物3728件)。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3亿元,完成了一批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工程、革命文物安防工程和红色文化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治工程,革命文物保存状态持续改善。湘江战役旧址保护利用实践探索案例,入选2020年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佳案例,成为弘扬和传承长征精神的重要载体。
  (四)坚持点线面结合,全力打造红色旅游广西品牌。一是加大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力度。我区红色经典景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州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兴安县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灌阳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新圩阻击战纪念园等16家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百色起义纪念园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桂林、百色、崇左、河池等市依托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建设7个红色旅游教育培训基地,东兰县拔群干部学院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区共有国家3A级以上红色旅游景区37家,5处16个景区(点)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二是推出精品红色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策划推出“邓小平足迹之旅”“湘江战役之旅”“桂东南革命之旅”等10条红色游学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桂林、百色、梧州、玉林等市在此基础上不断细化完善当地红色游学线路。三是努力深化区域合作。我区积极推动与贵州、云南两省的红色旅游合作,启动编制《桂黔滇左右江片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共同推进打造左右江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圈,并推动成立左右江片区红色旅游发展联合体。桂林市与江西省赣州市等长征沿线城市组建红色旅游联盟,共同签署《红色旅游城市区域合作桂林宣言》。
  (五)聚焦融合创新,积极提升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和影响力。一是打造“红色旅游+”新模式。桂林、河池、贺州等市把红色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建设了一批红色旅游文化村(镇)、生态村(镇)、民俗村(镇);崇左市龙州县将红色旅游开发与世界文化遗产、绿色生态相结合,形成“红古绿”相融合的特色旅游发展路径;柳州市加快推进红色文化与工业文化融合发展,新增螺蛳粉小镇等多家4A级工业旅游景区。二是推出一批红色文化艺术精品。我区各地推出了音乐剧《血色湘江》、动画电影《湘江1934·向死而生》、电影《黄文秀》等文艺作品,整理创作《一山一石一丰碑》《红军瑶家一条心》等系列民谣和歌曲。三是不断创新红色旅游宣传方式。制作红色旅游宣传短片《红色故乡·广西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结合“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宣讲活动,组织红色讲解员深入学校、机关、部队、社区、企业等开展广西红色文化旅游宣讲。2021年上半年,共开展红色文化旅游宣讲13场、听众超过1.5万人,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的广西红色旅游相关报道千余篇,阅读量超800万次。
  三、困难和问题
  (一)对红色旅游发展顶层设计有待加强、整体认识有待提高。一是红色旅游发展尚未实现全区一盘棋格局。我区尚未出台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缺乏红色旅游发展的评价体系,缺乏红色旅游统计分析机制,红色旅游发展常态化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由于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和运用以及红色旅游发展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当前有关部门在红色旅游管理权限、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界定模糊的现象,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利于形成红色旅游发展合力。二是一些地方对红色旅游发展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红色旅游发展方向和特点把握不精准。个别地方认为红色旅游难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忽略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的现象;个别地方没有正确认识、准确把握红色旅游发展的根本特点和正确方向,现有的旅游产品不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对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开发运用水平不高。红色旅游是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我区丰富的红色资源为红色旅游加快发展提供了丰沃的土壤,但是当前我区对红色资源的开发更多体现为通过财政投入,提高相关硬件设施建设水平,而对红色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培养等软件方面研究不够,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运用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对红色历史文化挖掘、研究不够深入,红色精神的提炼及运用有待进一步增强。我区从事红色历史文化研究的力量较为薄弱,相关研究机构及专业人员较为缺乏,对我区红色资源的研究深度不够,红色景区对红色精神概括提炼不够,讲述的红色故事缺乏内涵,对相关的历史文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对游客没有形成足够的感召力;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红色文化艺术作品既是红色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典范,也是宣传推广红色旅游的有效方式,但是我区红色文化作品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红色文化艺术精品。二是红色资源展示形式单一。各地对于红色历史和红色精神的展示基本仅限于纪念馆、展览馆、旧居展示等传统方式,存在低水平同质化现象,缺乏创意和特色,声、光、电等高科技的手段运用不够广泛,没有准确把握游客,特别是年轻游客的特点和需求,与游客的互动较少,体验深度不足,对游客的吸引力有待提升,难以适应红色旅游“年轻化”发展趋势。
  (三)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一是通达红色旅游景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部分红色旅游景区处于边远山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基础相对较差,交通、市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道路等级低、路况差,通往景区的“最后一公里”不够畅通。二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通往景区沿线的旅游厕所、驿站、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较为滞后。一些红色旅游景区接待能力不强,旅游集散、咨询服务、智慧旅游、旅游标识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基本要素配套不足,部分设施较为陈旧、没能及时更新,难以满足游客的需求。三是红色旅游的保护与开发资金投入不足。红色旅游保护和开发的投资渠道较为单一,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较多红色旅游资源虽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保护修缮面临一定资金缺口,部分红色资源未得到及时的保护修缮。在红色旅游开发过程中,因旅游项目多为公益性场所或设施,难以吸引社会资本进驻,在政府投资有限的条件下,一些红色旅游项目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相对缓慢。
  (四)红色旅游整体发展水平偏低。一是红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未能推动红色旅游与工业、农业、林业、水利、体育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红色旅游+”的复合型旅游产品较少。多数红色旅游景区(点)以免费开放参观为主,缺乏市场化手段,对于促进居民增收致富、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待提高。二是红色旅游区域合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我区红色旅游资源主要分布在桂北、左右江片区及桂东南地区。但是各片区内部没有形成高效的红色旅游发展合作机制,相关县(市、区)在红色旅游线路整体打造、红色旅游宣传营销及重点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等方面仍存在“单打独斗”甚至是相互竞争的局面,红色旅游发展合力有待增强。我区与贵州、云南、江西等省份的红色旅游合作的领域及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与越南的红色旅游合作是广西红色旅游的一大特色,可以助推广西的红色旅游在全国形成竞争性优势,但是相关跨境红色旅游合作机制还没有成熟。三是红色旅游产品打造有待加强。我区红色旅游产品较多,但是红色旅游精品景区较少,旅游产品形式较为单一,趋同化现象较为严重,缺乏体验性、参与性、差异性,开发深度不够,尚未形成有规模、有特色、有效益的优质红色旅游景区及旅游线路,难以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红色旅游商品开发程度不够,未能结合当地红色文化开发具有吸引力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商品。四是红色教育和培训行业管理不够规范。红色教育培训涉及部门单位众多,职责职能交叉重叠,不够明晰,没有归口管理。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提供的红色培训产品质量不高,一些地方红色教育培训机构争抢客源,培训模式粗放,甚至出现变相引导旅游购物,有违红色教育初衷的现象。五是红色旅游品牌影响力有待提升。广西的红色旅游景区在全国知名度不高,红色旅游品牌的宣传力度仍有欠缺,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营销的力度有待加大,精准度、互动性有待加强。
  (五)红色旅游发展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一是红色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红色旅游发展需求不相匹配。我区红色旅游规划、红色旅游营销、红色旅游管理、红色旅游信息化、红色文化研究等专业人才较为匮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红色旅游发展的需要。红色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受过正规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比例较低,红色旅游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红色旅游讲解员是红色文化和红色精神的传播者,也是红色旅游的重要元素。我区一些红色旅游景区对讲解员的激励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给予讲解员的事业编制有限、待遇较低,一些景区的讲解员流失率较高,讲解员队伍很不稳定。据不完全统计,我区在编的红色讲解员数量为254人,其中还有一部分为办公室兼职人员,而我区红色旅游景区(点)约有700多个,红色讲解员数量远不能满足红色旅游发展的需要。我区引进优秀红色讲解员的力度有待加大,针对现有红色讲解员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当前一些景区的讲解员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讲解员对红色故事的讲述存在讲解服务水平不高,讲解内容不规范的现象,未能达到预期的宣教效果。
  四、意见建议
  (一)把发展红色旅游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红色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向。一是深刻认识红色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红色旅游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包括红色旅游在内的文化和旅游工作做出批示指示和讲话,党中央、国务院就红色旅游发展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决策部署,为红色旅游注入了强大推动力。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因地制宜推动红色旅游创新发展。二是把握好红色旅游发展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红色旅游要把准方向,核心是进行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让干部群众来到这里能接受红色精神洗礼”。发展红色旅游首先要突出社会效益,强化教育功能。要注重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红色文化内涵,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党团学习教育,打造常学常新的理想信念教育课堂,推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众化、常态化。三是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促进融合发展。要依托地域特色资源,促进红色旅游与周边乡村旅游、研学旅行、生态旅游相融合,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促进,提升红色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增强统筹管理和制度保障,着力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力度及红色旅游服务水平。一是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议调整充实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协调小组力量,由自治区领导担任协调小组组长,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协调小组成员,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要领导担任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组织提炼红色精神,用红色精神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议宣传部门规范红色精神提炼工作,组织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相关协会、红色文化企业等力量加大对广西红色资源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力度,概括提炼红色精神、归纳总结红色文化资源的思想政治教育意义和时代价值,进一步规范讲解词和导游词,提升红色文化的品位和内涵,加快推出一批红色文化艺术精品,讲好广西红色故事,形成建设壮美广西的强大精神力量。三是构建红色旅游协同发展格局,引导各地争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红色旅游发展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自治区及桂林、百色等红色资源丰富的设区市要加快出台红色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注重红色旅游规划与产业等相关规划衔接。广西的红色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要进一步优化全区红色旅游发展布局,并明确在全区推动建立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以推动全区各地红色旅游跨越式发展。四是加快革命文物保护和红色旅游发展的立法步伐。自治区尽快出台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和红色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各设区市根据当地红色旅游发展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革命文物保护和红色旅游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五是加强红色旅游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讲解员业务培训、红色故事讲解大赛、优秀讲解员评选等活动,规范讲解和教学行为,提升红色讲解员、红色教育培训教师等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红色文化宣传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各地要建立针对讲解员队伍的有效激励管理机制,确保讲解员队伍的稳定性;开展红色旅游志愿服务,积极推动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等“五老”开展义务讲解,鼓励大学生义务开展志愿服务,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化的志愿者队伍。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政策支持等多方面推动红色旅游发展人才培育和引进,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知识丰富的红色旅游管理、规划、培训、宣传、营销人才队伍。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完善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一是加大红色旅游投入力度。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为抓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整合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对我区红色旅游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文物保护等工作予以扶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红色旅游业,引进国内大型旅游企业参与红色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景区建设运营水平。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把红色旅游项目作为金融支持重点,促进银企合作,搭建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社会资金,加大对红色旅游的开发建设力度,形成良好的红色旅游开发资本市场。三是加快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红色旅游景区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连接线建设,提升通往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道路等级,推动一批重要红色旅游景区通景道路的建设提升,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红色旅游复合廊道;以现有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为依托,支持各市县(区)旅游集散中心完善与建设,推动红色景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构建形成市-县(区)-景区三级红色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持续推动红色旅游数字化、智慧化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红色旅游服务信息化水平;支持鼓励红色旅游驿站建设;加快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自驾车营地、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一批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特色的住宿设施、特色餐饮、旅游商品、游乐设施等,为红色旅游景区提供更好的要素保障。四是推进红色精品旅游项目建设。推进一批红色精品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各市要建立红色旅游项目库,加大对红色旅游项目的投入、建设和管理力度,推动建设一批高质量红色旅游项目。
  (四)注重产业融合与区域合作,着力提高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水平。一是突出“红色旅游+”发展模式。以南宁、桂林、百色、崇左、梧州、河池等市为重点区域,促进红色旅游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红色+山水”“红色+人文”“红色+康养”“红色+农业”“红色+工业”等形式丰富的红色旅游业态,提升红色资源价值。推动红色旅游与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及村庄风貌改造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红色小镇、红军街,提供红军餐等特色红色旅游产品。以桂林和百色市为龙头,培育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批“红+古+绿”复合型景区,开发一批红色文创旅游商品,打造一批红色文化演艺精品。二是推动红色旅游产品创新,持续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红色旅游品牌。各地要因地制宜,推动红色旅游产品形式多样化,推出更多精品旅游线路,丰富红色旅游的内涵,提升红色旅游的吸引力、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革命历史文物的收集和整理,不断充实红色旅游景区实物展陈内容;广泛运用声、光、电、数字影像、VR(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手段,创新场馆场景设计、交互性设计和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提升红色场馆的体验性和吸引力,尤其要加快桂林、百色、崇左等市的重点红色景区改造升级,推动红军长征湘江战役“一园两馆”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以多角度、多维度、沉浸式再现历史场景,增强游客现场感和震撼感,打造全国知名红色旅游品牌,提升广西红色旅游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三是加大区域合作力度。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推动桂林市引导全州、兴安、灌阳等县加强红色景区联动,整合桂北长征文化资源,推动各县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性建设和恶性竞争;百色市要加强与河池、崇左市联动,促进红色旅游景区之间的开发合作,延伸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形成左右江红色旅游核心圈。自治区层面要进一步推动与贵州、江西、湖南、广东等省份的合作,联合发起红色旅游大型主题系列活动,携手打造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实现红色旅游产品共同开发、红色文化共同挖掘、旅游客源互送共享,共同打造长征文化、左右江片区红色旅游精品品牌。四是持续推动跨境红色旅游合作。积极推动防城港国家级边境旅游试验区和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以常态化开通中越跨境自驾游为抓手,加强与越方相关部门沟通,及时解决自驾车跨境旅游合作瓶颈问题,积极推动广西与越南边境省份跨境旅游合作,推出跨境红色旅游产品线路,不断提升广西红色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
  (五)突出宣传推广和教育培训,着力凸显红色旅游核心功能。一是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多形式、多途径提升广西红色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讲好系列红色经典故事。借助广西“三月三”文化旅游宣传专场等活动,在全国范围开展红色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拓展“互联网+红色旅游”,打造稳定的网络平台并做好服务工作,依托大型网站来提高关注度和扩大知名度。二是举办红色节会活动。对接市场需求,运用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和举办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重大红色旅游节会活动。桂林、百色市可以每年策划举办一次红色旅游文化节,召开一次红色旅游发展微论坛,开展一次重走长征路等活动,以红色节会聚集人气,扩大影响力。三是打造红色教育培训品牌。加强红色教育培训载体建设。用好用足我区党校、高校、职校等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努力打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组织党政部门、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专家,推出专题教学、现场教学、情景教学、拓展教学、互动教学等方面的优质课程,打造红色教育培训精品线路。规范红色研学旅行市场,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研学旅行实践基地,通过学习、教育、传播、培训、展览、实践等一体化建设,延伸红色旅游产业链。四是规范红色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制定红色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推动红色教育培训规范化、高质量发展。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发展一批红色培训机构和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科学合理设置红色培训和红色教育行业准入规则,加大市场监管和整顿力度,形成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能进能出的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初审:黄紫红 二审:刘俊宇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