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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11月20日 18:00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0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本级企业资产总额19254.39亿元,负债总额13326.19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4720.43亿元。
  截至2020年底,市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371.97亿元,负债总额19754.14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0113.71亿元。
  汇总自治区本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9626.35亿元,负债总额33080.33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4834.1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本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344.65亿元,负债总额4419.9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24.71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58.89亿元。
  截至2020年底,市县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896.21亿元,负债总额5249.3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46.90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52.97亿元。
  汇总自治区本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1240.87亿元,负债总额9669.2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71.61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111.8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309.38亿元,负债总额722.75亿元,净资产1586.6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32.1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077.24亿元。
  截至2020年底,市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391.58亿元、负债总额1765.16亿元、净资产5626.4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762.2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629.35亿元。
  汇总自治区本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9700.97亿元、负债总额2487.92亿元、净资产7213.0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994.3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706.5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0年底,全区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267.13万公顷,水资源总量为2114.8亿立方,已发现矿产资源172种(含亚种),自然保护地空间面积为225.36万公顷。广西生物多样性丰度居全国第三位,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种类1151种,已知高等植物9494种。广西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度1628公里,海岛643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4个,无居民海岛629个。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彰显国资国企担当。一是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减免租金政策,有力有效推进复工复产稳增长。二是全力助力脱贫攻坚,建立线上线下立体消费扶贫体系,深化粤桂国资国企扶贫协作,积极推进就业扶贫。三是全力支持公共财政,全面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2.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释放企业发展动能。一是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部署开展企业改革发展大调研活动,研究制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方案。二是持续深化试点改革和综合改革,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持续推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全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基本完成。
  3.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积极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主业投资管理,修订实施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划定企业投资红线,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二是积极推进企业资源重组整合,加快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三是强化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稳妥处置国有“僵尸企业”、亏损子企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向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倾斜。四是积极扩大企业开放合作,牵头抓好“央企入桂”活动,大力引进中央企业投资项目,引导区内国有龙头骨干企业与中央企业精准对接洽谈签约。
  4.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国企特色“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国企党建书院等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调整优化企业基层党组织设置,高质量发展党员,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三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体制。一是明确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企业名录,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厘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边界,将财政部门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具体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四梁八柱”管理制度,推动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管理高效的多层次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三是开展产权登记大行动,明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关系,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
  2.持续提升金融企业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能力。一是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提升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提高中小银行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二是组建成立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打造广西“新金控”平台,优化金融资本布局。三是加快建设金融开放门户,扩大金融双向开放,引入金融活水,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四是优化企业融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支持。
  3.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一是推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应用成效。二是升级推广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机制,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三是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满足农业生产风险保障需求。四是推动补贴、再贷款、奖励等措施落地,出台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粤桂扶贫协作优惠政策操作指南等制度,助力脱贫攻坚。
  4.着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是建立区市联动机制及投贷联动机制,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支持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出台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推进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三是持续整顿金融秩序,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涉企金融债务风险处置,开展全区农合机构金融债权清理“百日攻坚”行动。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着力健全制度体系,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出台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体制机制。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权责,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三是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处置管理规定,简化资产处置工作报审程序,创新资产处置审批方式,切实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2.全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率,资产共享共用呈现新亮点。一是实行办公用房统一调配,加大闲置办公用房及超标办公用房调剂力度,促进了资源的整合与有效利用。二是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加强仪器设备相关管理工作中的协同和数据共享。三是试点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共享停车场,在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探索电子公物仓管理运作模式,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在来宾市开展公物仓试点工作。
  3.发挥资产基础保障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时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措施,简化疫情防控资产使用、处置审批流程,确保疫情防控一线物资及时保障到位。二是出台财政政策措施减免企业租金,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疫情期间经济平稳运行。
  4.强化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筑牢资产管理基石。一是全面开展年度资产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数据会审机制,夯实数据基础,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二是督促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三是积极推进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完善资产预算编审流程,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系统审核方式,提高资产配置管理效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形成制度框架。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理环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持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领跑全国,改革经验获自然资源部发文全国推广。三是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构建“测绘为基、陆海相连、全面覆盖”的自然资源大数据体系和数据共享格局。
  2.加强重大基础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二是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加快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管理体系,坚持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三是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四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专项审计。
  3.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二是加强地质矿产工作和绿色矿山建设,强化森林资源和种质资源保护,加强草原监测评价,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三是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域海岛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四是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污染防治攻坚阶段性胜利。
  4.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统筹“三条控制线”划定,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是支持强首府战略和北钦防一体化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大力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四是完善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深入推进节能、节水、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打造工业固体废物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全力以赴抓好稳增长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推进混合所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企业混改责任。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措施发挥系统集成和综合效应。二是出台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和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三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企,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全面深化金融国资管理改革,积极推动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二是探索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履职待遇等制度,持续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四梁八柱”。三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综合采用“桂惠贷”、农业保险、融资担保、PPP、专项债配套融资和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积极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条例》要求,修订或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抓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项统计报告相关工作,高质量抓好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21〕83号)的实施办法,指导业务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好有关制度。
  (四)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积极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增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二是持续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力度,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三是着力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初审:陈玲玲 二审:刘俊宇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