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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贻勇:助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桂林市两级检察加快“提档升级”

http://www.gxrd.gov.cn    2022年01月20日 09:35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2022年1月20日

 

  1月19日,自治区人大代表、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做客“广西日报-广西云‘学习强国’广西学习平台2022自治区两会联合访谈间”,就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话题接受采访。

  主持人: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桂林市检察机关如何履职尽责?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呢?

  梁贻勇:桂林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桂林市委市政府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推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档升级”。2021年,共办理漓江流域刑事案件52件79人,公益诉讼案件169件。办案规模上较去年稳步提升,办案质效显著提高。目前,漓江市区段10条支流“四乱一脏”整治成效明显,桂林市的漓江保护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提高政治站位。桂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漓江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建章立制,创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和机制建设。2021年5月13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7月6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专门设立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并指定七星区检察院成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集中管辖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相关刑事案件,实现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无缝对接。

  打好“组合拳”,推动漓江流域“大治理”。桂林市两级检察机关部署漓江流域10个县(区)检察院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妥善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助力探索建立推广“采卖分离”治砂模式,达到河道保护与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效果。探索“恢复性司法”办案模式,兼顾原则性、灵活性,实现法律监督效能。健全完善“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联动工作。

  下一步,桂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坚决按照中央和最高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以及桂林市委的部署,勇于担当,充分履职。充分发挥完善“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漓江风景名胜区环境修复机制,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对涉漓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初审:黄紫红 二审:刘俊宇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