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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检察机关近年办理多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

http://www.gxrd.gov.cn    2022年05月25日 16:40      来源:中新网广西 2022-05-19

  5月16日至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执法检查组赴广西梧州检查,并同时开展2022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18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永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执法检查(梧州)座谈会上,对梧州市检察机关2015年以来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

  2015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中,共逮捕542人,其中污染环境罪6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9人,非法采矿罪173人,盗伐林木罪76人,滥伐林木罪211人。提起公诉916人,其中污染环境罪61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5人,非法采矿罪108人,盗伐林木罪114人,滥伐林木罪598人。

  彭永雄介绍,在工作中,梧州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同时加大对违法水体排放污染物领域的办案力度,开展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助力生态修复。

  2015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涉及城乡垃圾、固体废弃物、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河湖治理、农药包装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并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修复、清理耕地、林地、湿地、水域等9954.42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8617.95吨,督促追缴或判决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费用约8800.2916万元。(完)

 

 

初审:黄紫红 二审:黄紫红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