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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3年01月18日 17:08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3年1月1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跃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人民,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西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注重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牵头组织起草并通过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进一步突出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导向,明确科技创新聚焦促进产业发展、着力推动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规定,将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促进大数据有序健康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用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新时代我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本届共审议通过自治区本级法规案6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13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6件,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法定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形成人大监督工作闭环机制。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全区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用法治方式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连续三年开展跟踪监督、联动监督,4次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举行专题询问,召开专题审议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本届共听取审议89个工作报告,检查39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61项专题调研和5次专题询问,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围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首次就重大工程项目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关于平陆运河建设的报告、议案,作出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为推动平陆运河工程开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首次就促进铝产业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作出决定,聚焦打通铝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以法规性决定的形式促进我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铝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从原材料向新材料、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迈进。本届共作出37项决议决定,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定、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到贯彻落实,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履行任免职权。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任务,整个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全区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7128名、乡级人大代表83455名,选举产生设区的市人大代表5267名,全区市县乡全部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选举产生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配合做好新一届在桂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本届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78人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30批261人次进行宪法宣誓,顺利实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
  ——紧密联系人大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创新开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共11022个,五级人大代表在同一平台上共同开展履职活动,实现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全覆盖、联系群众全天候,联络站“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五大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本届共审议代表议案72件,处理代表建议3213件,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97件。各级人大代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特别是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在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委会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第一议题”“中心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等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举办18次专题讲座和“广西人大讲堂”、107期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我区人大工作”总课题,开展建立健全人大工作机制等8个专项课题的研究,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常委会在学思践悟中深刻领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上下联动、专班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后,自治区党委及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刘宁书记在会上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从推进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三方面重点工作入手,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分别成立3个工作专班。各专班专门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深入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专班各项阶段性工作情况和重点问题,做好工作统筹。立足人大职责和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协调配合,邀请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同志参加专班工作,要求相关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整体合力。举办5次全区性的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促进各级人大信息交流和互学互鉴,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实现“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良性运行机制,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人大工作整体提升。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常委会制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30条要求和措施,召开全区视频会议进行专题解读,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推动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制定常委会执法检查等多项工作流程,推动各级人大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突出各级代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在监督工作中有序参与,更好在监督工作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强化队伍保障,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大各项工作中更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并制定贯彻实施的意见,对主席团职责及闭会期间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等作出规定。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扩充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实现14个设区的市布点全覆盖、类型多样化。指导帮助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审议的法规案通过广西人大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用好网上信访平台,更好汇聚民智、体现民意。
  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断深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一批人大工作制度机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方面,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完善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和报备制度,并确定事项清单54项。在健全人大运行制度机制方面,修改完善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规以及相应的会议工作程序等制度,制定并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意见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启动修改立法条例、备案审查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先建成联通区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的全流程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在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方面,创新采用“领导小组+专班制”模式,推行重要法规案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健全立法公开、立法机关和公众沟通、公众意见征集反馈、立法协商、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等机制,制定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组建新的立法专家顾问库,修改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完善立法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县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方面,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五年规划,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建立在代表大会期间召开专题审议会组织代表审查重点部门预算机制并实现常态化,实施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某一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审议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制定专题询问工作规则,开展满意度测评。在加强和规范选举任免工作方面,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常委会和组织部关于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丰富拓展人大工作协同协作方面,指导建立北钦防人大工作协作机制、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协同机制,促成桂黔滇三市州人大就万峰湖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方面,修改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及调研等工作机制,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制定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建立自治区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库、计划和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健全预算编制工作和预算草案初步安排向代表通报制度。我们还积极努力打造“智慧广西人大”体系,推动数字信息化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精心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智慧化平台,实现人大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全覆盖,以系统性创新、数字赋能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找准人大依法履职切入点,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把准人大工作方向和路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增加和调整18项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到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方案,从助推稳投资促消费、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等五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助力打好“稳中求进攻坚年”十场攻坚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打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服务高水平开放、跨区域协同发挥人大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提升县乡人大工作质量等6个方面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全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探索创新,持续发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认真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常委会领导承担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集群等60多项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尽力尽责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积极助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人大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落实“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要求,加力稳增长、提质量,加力增动能、谋创新,加力抓统筹、促协调,加力惠民生、增福祉,加力防风险、保安全,全力推动我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一是综合施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听取审议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等报告,持续跟踪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就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等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自治县和民族乡脱贫攻坚、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计划脱贫摘帽自治县脱贫攻坚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区实现稳定脱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制定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农村供水用水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针对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积极探索“小切口”精准立法,主导制定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柑橘黄龙病防控的地方性法规,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听取审议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产品加工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油茶“双千”计划、农垦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挥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作用等10多项专题调研,积极建议将我区华侨农林场纳入乡村振兴政策适用范围,助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开展非洲猪瘟防控、香蕉枯萎病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控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区加快农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多措并举助力产业振兴,促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打赢打好工业振兴攻坚战,听取审议广西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等报告,推动用好工业振兴资金,做优传统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实特色产业,助力构建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聚焦加强科技创新的制度系统供给,在科技创新领域开展“1+N”系列立法,围绕加快创新发展步伐,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中对推动铝产业科技创新、解决关键工艺技术等作出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统筹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联动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科技强桂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条例实施情况,突出科技成果创造转化,推动突破科技创新短板。聚焦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听取审议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等报告,以智赋能、以数提效,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
  三是持续深化经济运行和财政监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坚持每年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促进计划和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实现自治区直属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四本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推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硬化预算约束,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审议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查,上下联动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确保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民生保障、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开展2018—2020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有效利用,提高预决算审查的效率和效果。
  四是不断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制定爱国卫生条例、中医药条例,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审议疫情防控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疾控体系建设、中医药壮医药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构建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法治屏障。坚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稳定发展。听取审议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工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实行减负、稳岗、扩就业等重要举措,促进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建立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促进“全面三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老年人继续教育专题调研,助力破解我区“未富先老”难题。制定食品安全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等,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舌尖上的民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振兴工作情况等报告,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开展学前教育发展、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情况专题调研,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积极助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发挥人大作用。聚焦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自由便利地,畅通开放通道,发展开放经济,抢抓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的新机遇,促进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一是聚焦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助推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积极推动我区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工作,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条例,修订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完善我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体系,保障运输安全和畅通,发挥海铁联运区位优势,助力打通开放发展的“任督二脉”。围绕推动国家重大部署落地见效,组织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赴渝、川等省市开展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平陆运河项目进展情况。发起和推动渝、川、桂等7省区市人大在南宁召开协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研讨会,建立协作机制,搭建协作平台。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支持,推动将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全国人大首次对重大工程开展经济监督的项目,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调研组到广西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组织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主动对接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突破三条主通道瓶颈,统筹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大能力铁路运输通道建设运营的建议、关于支持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打造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我区瓶颈问题的解决,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
  二是促进高水平开放合作,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立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定位和特色优势,在同时获批自贸试验区的6个省区中率先颁布实施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制定开发区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推动经济区加快升级发展,形成先进产业集聚发展、国内国际优质要素资源汇集流动的重要平台,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投资促进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审议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检查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开展营商环境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我区在加快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背景下利用外资工作等情况专题调研,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助力广西用好RCEP规则,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自由便利地。开展会展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加快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推动广西服务中国—东盟开放合作走深走实。开展桂台产业合作和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加快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深化与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与越南、韩国等国外地方议会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向老挝、菲律宾等国家的地方议会捐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推动“线上外事”工作,进一步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积极助推绿色发展上彰显人大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厚植生态环境优势。
  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殷嘱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议通过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6件生态环保方面法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蓝天碧海、青山绿水。刘宁书记担任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在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对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结合重点督办有关漓江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旅游品牌效应日益彰显。在开展涉大气、水、土壤、红树林等10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中,以法律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追究作为检查重点,对照法律条文逐条逐项检查,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持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是促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推动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审议通过耕地占用税、资源税适用税额(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促进保护耕地、资源节约利用。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等报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在计划、预决算审查等监督中高度关注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在专题调研报告、审议意见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是立足特色资源优势,助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听取审议革命文物保护、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中旅游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法治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挖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文化产业发展、边境旅游发展、红色旅游发展、明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等情况专题调研,就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提升旅游服务和创新发展水平,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在积极助推维护国家安全上贡献人大力量。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安宁作为壮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和现代化,推进广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法治力量持续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听取审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法项目专题调研,作出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为持续巩固和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人大贡献。制定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和涉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梳理检视和修改,加强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审查批准工作,全面完成第二轮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基础。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实落地,听取审议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的情况报告,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各民族根本利益。聚焦推进新时代守边固边兴边,开展海防工作、统筹边海防建设和边境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等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加强边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坚决守住守好祖国“南大门”。
  二是促进全面依法治区,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听取审议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监察机关在全面乡村振兴中发挥监察监督作用,探索形成于法有据、调研深入、审议充分、程序完善的审议监委专项报告工作机制,协助全国人大开展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专题调研,增强监察监督的有效性。听取审议民事审判、诉源治理、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检察建议等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定、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推动提升人民法院审判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质效,促进公正司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监察监督工作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条例,听取关于执行“七五”普法工作决议情况的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的决议,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建设领域法治保障,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行为促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条例,关注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夯实社会稳定法治基础。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提质扩面等具体问题,听取审议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切实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开展应急管理体制、长期护理保险、退役军人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公共安全体系和治理模式、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党和群众的“联络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主题活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熟悉和认可的亮丽品牌。
  一是全面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出台实施意见,编印工作指南,组织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11.6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入代表联络站,从2019年起,每年明确一个全区性主题,在同一个时间段组织驻站代表围绕主题开展调研检查、召开民情沟通会、面对面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将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落实下去、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愿望要求反映上来、上下联动推动问题解决的制度化机制,基层涉及各层面的问题和困难都有代表反映、督促解决。自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领导每年都带头以人大代表身份进站履职,累计达130多人次,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以身作则、积极主动以代表身份进联络站履职,各级代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进站履职的各级人大代表比例由2019年的85.4%提高到2022年的93.5%,民情沟通会收到各种意见建议58179条,目前已解决90%,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对自治区有关法规草案的修改建议4172条,为制定法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二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参与人大工作实效。结合会议议程,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有关活动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共280人次。坚持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先后召开17次座谈会,206名代表参加座谈。代表参加立法活动5460人次、执法检查活动308人次、预算决算审查活动544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3至5名基层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所联系代表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地按照统一标准设立乡镇(街道)代表履职活动中心1257个、在代表之家的基础上规范设立代表联络站9765个,实现乡镇(街道)代表履职活动中心、村(社区)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打造了一批具有特色的行业代表联络站,发挥行业代表专业优势。
  三是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提质增效。修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出台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跟踪对接中央国家机关办理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团代表所提建议、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分级负责、集体会商等4项工作机制,推动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与转化工作办法。建立推动在桂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纳入重点督办机制,全国“两会”前,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我区需请求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素材,推动17件建议列入全国人大重点督办项目。创新代表建议处理方式,全面推行全流程网络处理,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提升办理质效。建立与自治区政府反馈和办理代表联络站重点建议工作机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联动处理联络站重点建议。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代表建议限时办结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大幅度提升。
  四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聚焦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为代表提供“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共举办5期自治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有900多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代表培训格局,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代表4500多人次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建立履职激励机制,首次设立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项目,组织开展两次评选活动,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履职成效显著的人大代表、服务人大代表履职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四)以严的主基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整体效能
  常委会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更大成效”为引领,持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健全9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进一步发挥人大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支部的作用。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次召开全区人大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创建模范机关,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切实加强对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监督教育,重视和保障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夯实履职基础。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推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等工作,推进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建、更名等改革工作。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指导常委会机关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到联系点开展调研,督促指导机关开展定点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借助广西研究机构、高校、智库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召开座谈会,举办成就展,开展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人大制度自信。连续五年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经验交流会,以及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等,2次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开展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快新闻信息工作改革步伐,推进“刊网微”融合发展,打造人大全媒体宣传品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通网上信访平台,进一步畅通常委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支持和指导,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工作协同,举办设区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3期全区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履职培训班,全区1300多名人大干部参加培训,首次实现了对全区市县乡三级人大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全覆盖。
  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栗战书委员长对广西代表联络站发挥“五大功能”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推广,对广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等工作提出表扬。全国人大常委会多位副委员长对广西人大代表工作、社会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涉农工作特别是制定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推动乡村振兴政策全面覆盖华侨农林场工作等给予肯定和作出批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对广西人大作出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推动诉源治理及生态环境司法工作给予肯定。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全国人大相关会议作大会经验交流10次。全国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了我区人大工作经验做法、人大代表履职成效和风采。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新时代的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筑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四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系统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

 

二、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始终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踔厉笃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稳预期、强信心,全力推动和保障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人大力量。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八桂大地更好落细落实、完善发展。
  (二)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为全面推进自治区党委确定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意见落实见效。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农业农村、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改革、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依法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聚焦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依法作出决定决议。
  (三)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分批分期举办新当选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持续推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组织开展好年度主题活动、经常性联系群众活动以及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小组活动,加强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提高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代表建议的解决率。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四)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全面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制度、能力、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提高常委会机关的参谋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人大系统“智慧广西人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人大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市县乡人大等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擘画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我们相信,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六个统筹”工作要求,坚定信心,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初审:谢欣哲 二审:刘俊宇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