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文章页

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http://www.gxrd.gov.cn    2023年05月31日 17:49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2年11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唐 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论述精神的切实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

  二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和2021年进行了修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等文件的要求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整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将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从公安部门调整到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直接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管理。

  修订条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政策文件,同时借鉴了广东、浙江、陕西、海南、天津等地的立法经验。

  条例修订草案由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起草,自治区司法厅审查修改完善。2022年11月1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修订草案规范的主要内容

  现行广西实施消防法办法共八章63条,修订后保留了原有框架结构,共八章61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消防体制改革。根据国家消防体制改革要求,一是将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二是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二)关于推进“放管服”和消防执法改革。为与消防法衔接一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一是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规定;二是明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依法实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制度,其他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三是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修改为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或者非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两种方式;四是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检查人员,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

  (三)关于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是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消防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二是根据国家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和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四)关于消防救援组织。为增强消防救援力量,提高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的稳定性,加强我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并规定建立消防救援队员职业保障制度。

  以上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说明,请审议。

 

 

初审:谢欣哲 二审:陈玲玲 主审:周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