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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研究
——以广西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践探索为例

http://www.gxrd.gov.cn    2024年06月17日 17:09      来源:广西人大网

  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是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必然要求,是依法保证宪法法律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的强力引领,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迫切需要。广西各级人大常委会围绕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聚焦提素质、强机制、优举措、抓落实,全链条完善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机制,并取得明显实效。

 

  一、实践探索

 

  ——会前准备打基础。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会议选题方面做出突破性改革,首次就重大工程项目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关于平陆运河建设的报告、议案,作出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为推动平陆运河工程开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广西各级人大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会议前置程序,运用“四不两直”“随机停车”、联动调研等方式,梧州、百色市还针对重点议题,在调研前或常委会会议期间,采取组织培训、专家解读、专题辅导等形式强化审议基础。在“把关”提前、服务提质方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一个月以主任会议形式把关常委会会议议题和材料,提前20日召开筹备工作汇报会,倒逼审议材料精益求精;贺州、河池、梧州市做到会前送达审议材料;钦州、来宾市实行一对一联系服务组成人员机制,加强联系沟通,服务履职提档增效。

  ——会中审议抓重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专题审议形式审深审透议题,并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出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地根据实施意见深耕本地实践,如南宁、崇左市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制定“全链条”规范;钦州、贵港市细化专项监督工作制度;玉林、贵港市形成审议意见研究处理长效化机制。在发扬民主、扩大参与方面,南宁市邀请市民代表在代表联络站旁听会议;贺州市建立人大代表“双月”座谈会;河池、北海市安排基层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列席常委会会议;钦州市专门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层代表和工作者座谈会,有序扩大代表、群众政治参与。为提升发言质量,桂林市还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应询、解答委员提问,邀请专家、一线工作者列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柳州、钦州、玉林市均细化明确审议发言要求,轮换召集与重点发言结合,简报记录和履职档案结合。

  ——会后跟踪保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倡导清单交办、持续督办,钦州市实行“双向清单”责任制,印发整改建议清单,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对照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推动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细落实;贺州市探索“市委批示—政府研究落实—人大领衔督办”的协同督办格局,多数设区的市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灵活运用“代表视察”“监督议题回头看”“代表建议”等形式推动监督效果。在满意度测评的“后半篇文章”上,部分设区的市还做了创新,如南宁、百色、防城港市选取重点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提交常委会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贵港市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上一年度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逐项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结果“不满意”的,要求重新办理。

 

  二、薄弱环节

 

  对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要求,常委会会议审议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议题安排精准性、合理性有待突出。有的地方选题征集时限短,手段传统固化,议题贪多求全,没能处理好立足全局与突出重点的关系,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群众意愿。

  ——会前调研针对性、深入性有待强化。有时调研形式、路线设计、调研主体结构较为单一,有的地方听取汇报多、深入交流少,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有时调研情况主要依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材料,所提问题、建议与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基本一致。

  ——审议发言主动性、含金量有待提高。非重点发言人、列席会议人员有时准备不充分,发言少,发言内容存在片面性、局限性,审议中没能形成询问回答、观念碰撞的良性互动氛围。

  ——审议意见重要性、操作性有待加强。审议意见多表现为四平八稳、面面俱到,有时没有充分吸纳组成人员意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

  ——研究处理互动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的机制、渠道不够完善,有的承办部门对审议意见重视不足,研究处理工作避重就轻,审议意见“文来文往”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策建议

 

  一是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各级人大常委会首先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委中心大局谋划人大工作,严格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尤其是强化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在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审议中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政治影响和政治效果上作考量,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实行正确集中,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是有效提升选题精准性这个核心关键。制定立法、监督工作计划事关人大常委会履职实效。确保选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既要正确处理“多和少”“大和小”“先和后”的关系,也要完善议题征集机制,丰富和拓展征集方式。提早启动征集工作,探索将议题征集时间延长至全年,建立议题储备库,在选题内容、形式、时间安排、程序流程等各个方面把好关,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合理性、均衡性、连贯性。如每年安排有上下联动议题,多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每次会议安排2—3个重点议题,做到有的放矢、主次有序。

  三是狠抓深入调查研究这个重要环节。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不断拓展调研广度和深度,夯实调研前的学习培训、资料收集等基础工作,优化调研主体结构,注重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业领域代表参与调研。改进调研方式,常态化采用座谈汇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善于引入第三方力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多视角、全方位挖掘数据、摸清实情,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观念,深入分析思考,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是着力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本质特征。充分尊重和保障每一位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强化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服务。改进审议发言环节,坚持轮流召集机制,围绕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和有利于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方面引导发言,推行“会议审议发言简报”+“书面审议意见单”机制,做到审议发言实时记录形成简报,并以提交书面审议意见单作为补充,确保审议发言充分、广泛。探索将审议从会场搬到工作现场,对安全、环保、交通等“现场感”强的重点议题,先实地察看再开展现场审议。组织现场旁听、视频连线、座谈交流等扩大人大代表、群众有序参与常委会会议,健全完善意见收集采纳和回应机制。

  五是推动实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取得实效这个根本目的。审议意见是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载体。落实推动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机制,规范审议意见形成、交办、督办、跟踪监督、评价等流程。充分吸收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吸纳列席代表、市民群众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对重点议题随审议意见附上“原汁原味”的审议简报。推行审议意见清单交办,把整改建议转化为具体的“问题清单”,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对照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重点问题、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对重点议题的审议意见探索由常委会领导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同志面对面交办,实现跟踪监督量化评价。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听取审议重点议题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适时启动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议意见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文字:覃天卫 冯国旭 李鸿宽 梁晶晶 韦 琦)

 

   作者简介:覃天卫,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国旭,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鸿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制度理论研究处处长;梁晶晶,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科科长;韦琦,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人大主席 

 

 

初审:王浚宇 二审:黄紫红 主审: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