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
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5年01月20日 17:1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5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1月16日下午,代表团会议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代表们普遍赞成草案修改稿,认为草案修改稿在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代表提出意见的基础上,作了相应修改;对未采纳的意见通过当面解释、电话沟通、书面回复等方式向代表作了回应,审议过程很好地发扬了民主,广泛地凝聚了共识,代表们总体上表示满意,赞成将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法制委员会于1月16日下午召开有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自治区司法厅、交通运输厅有关同志列席的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草案修改稿已经成熟、是可行的。
经与有关部门协商,法制委员会建议条例的施行时间确定为2025年5月1日。(见草案表决稿第三十二条)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形成了草案表决稿,建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请审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初审:王浚宇 二审:黄紫红 主审:周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