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
http://www.gxrd.gov.cn 2025年08月27日 17:36 来源:广西人大网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要职责:
1.承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和公务接洽。
3.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向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4.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起草常委会有关工作报告、收集区内外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协助组织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5.负责全区人大干部的业务培训。
6.负责自治区人大机关办事机构的人事管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自治区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自治区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
8.负责自治区人大机关的接待工作和外事接待工作。
9.编辑出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广西人大》等刊物。
10.负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服务保障。
11.办理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自治区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具体工作;承担自治区人大机关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手机报的编辑、发送、更新及平台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决算单位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构成。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单位共有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事业单位1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共九个: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外事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为正厅级行政单位。专门委员会下设10个处级机构,即: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承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经济监督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华侨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共六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10个处级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4个处级机构:办公室、选举任免处、代表联络处、议案建议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5个处级机构:办公室、法规一处、法规二处、法规三处、法规四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3个处级机构:综合处、预决算审查监督处、国有资产监督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以上五个为正厅级行政单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下设2个处级机构:综合处和制度理论研究处),为副厅级行政单位。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秘书一处、秘书二处、人事处、宣传处、信访处、接待处、行政财务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信息处、机关党委等10个处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341.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31.4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50.61万元,下降3.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51.0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67.85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健康管理工作需要,调整和追加会议闭环管理经费,2024年无此项经费。
2.经营收入864.67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87.67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出版发行的《广西人大》杂志部分征订款未回款;减少广告运营业务,相应减少了广告收入。
3.其他收入15.7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2.46万元,增长383.38%,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自有资金定期存款到期,取得利息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10.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42.77%,主要原因是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及时上缴存量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341.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300.5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50.61万元,下降3.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288.1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人大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开展立法、监督、代表视察、代表集中学习及其他人大事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11.91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部分支出的功能分类由“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调整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848.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支出的功能分类由“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调整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41.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02.65万元,增长8.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53.9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28.32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长引起相应的支出增加;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因人员调入等相应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416.59万元: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6.32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长引起相应的支出增加;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因人员调入等相应增加。
6.结余分配37.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69.81万元,下降64.93%,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出版发行的《广西人大》杂志部分征订款未回款引起收入减少,运营成本等支出未大幅减少,结余分配相应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3.2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1.92万元,下降87.05%,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减少存量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7.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53.49万元,下降3.27%。其中:基本支出6609.35万元,项目支出3848.55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主要用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人大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开展立法、监督、代表视察、代表集中学习及其他人大事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9390.43万元,支出决算为846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申请调整“智慧广西人大”优化升级项目等项目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厅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4292.34万元,支出决算为46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8%。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年初预算95.26万元,支出决算为9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年初预算997.66万元,支出决算为95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主要用于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37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1%。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年初预算114.72万元,支出决算为9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9%。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年初预算18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5%。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382.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人大其他专项事务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294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119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因人员逝世申请追加一次性抚恤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年初预算396.49万元,支出决算为38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532.14万元,支出决算为53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初预算266.0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死亡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5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年初预算246.11万元,支出决算为2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长引起相应的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厅本级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年初预算246.11元,支出决算为2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399.1万元,支出决算为4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长引起相应的支出增加;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因人员调入等相应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399.1万元,支出决算为4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9.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9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基数增长引起相应的支出增加;新增人员调入,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1%,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及桂港合作,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外事接待批次和人次均较2023年增加,相应的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1万元。原因是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及桂港合作,组织代表团访问马来西亚、波兰,赴香港参加“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较2023年增加。202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3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划转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5%,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万元,原因是深化对外交流合作,与外国地方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外事接待批次和人次较2023年增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全国人大、各省区市人大来桂调研接待,常委会机关工作相关协作单位、区内各市县人大接待支出和外事接待支出。2024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人次364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5次、人次27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88万元,下降0.4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83万元,增长4.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调研及会议有所增加,差旅费、印刷费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9.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0.9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7.1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0461.16万元,执行数10461.1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召开代表大会1次,召开常委会7次,审议法规案18件,通过13件,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7件、自治县单行条例7件,听取和审议19个工作报告,检查8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5项专题调研,作出7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28人次,组织宪法宣誓7批25人次,办理代表议案17件、代表建议823件。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为中国式现代化广西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24年度项目29个,项目支出总额4815.5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9个,本级项目支出3848.55万;转移支付项目5个,转移支付967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815.55万元,占项目总数的100%,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由于对绩效目标设定的研究还不够充分,个别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指标值设置不够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会议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1.38万元,执行数为95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实现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2024年1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自治区本级2024年预算,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顺利完成选举任务,确定了2025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工作举措,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2024年共召开7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专项工作报告,通过了有关法规案、人事任免案和有关决议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2024年召开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机关党组会议、其他全区性会议等均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项目虽然能够按计划完成,但由于工作涉及面广,因此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注重时效性。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会议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951.38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预算申报、实施管理、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规定执行,保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其他全区性会议等会议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初审:陈玲玲 二审:赵思华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