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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
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6年02月13日 16:24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6年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2月5日下午,代表团会议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代表们普遍赞成草案修改稿,认为草案修改稿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也通过当面解释、电话沟通、书面回复等方式向代表作了回应,审议过程很好地发扬了民主,广泛地凝聚了共识,代表们总体上表示满意,赞成将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法制委员会于2月5日下午召开有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自治区司法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同志列席的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草案修改稿已经成熟、可行。

  经与有关部门协商,法制委员会建议条例的施行时间确定为2026年5月1日。(见草案表决稿第三十八条)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形成了草案表决稿,建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请审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初审:黄紫红 二审:李廷展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