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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http://www.gxrd.gov.cn    2026年03月31日 15:21      来源:广西人大网

  为推动依法保护和治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2026年4月至7月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为增强检查实效,全面了解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归纳、整理后上报执法检查组,以督促条例实施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这一法规。

  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发至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8806267

  电子邮箱:gxrdhzw@gxrd.gov.cn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3月31日

 

 

初审:黄紫红 二审:陈玲玲 主审:孙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