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的审议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6年09月28日 12:33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6年9月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审议。教科文卫委员会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多次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参加有关调研和专家论证会等,统一思想,研究确定条例修正草案的重点。深入到桂林、梧州、贺州等市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自治区相关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专家的研究论证意见。书面征求14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29个区直部门(单位)、5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的意见建议,并在广西人大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集到7403条意见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条例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条例修正草案主要是对现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修改:一是在本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二是将原第三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调整为第四款,并修改为“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许多群众通过信访、“12345”政务热线等提出延长婚假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人次以议案建议形式呼吁增加婚假。我区在国家规定的婚假以外增加15天婚假,充分考虑了少数民族婚俗需求等因素。
从征求意见看,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区直部门(单位)、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及有关专家均认为条例修正草案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的部署要求。从网上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基本上都赞同增加婚假,并希望尽快贯彻施行。同时,也有企业提出婚假延长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希望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条例修正草案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有力举措,对于促进适龄婚育、激发生育潜能、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修正草案符合广西区情实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是一致的。
因此,教科文卫委员会赞成条例修正草案,并建议将有关企事业单位提出的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转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以上报告,请审议。
初审:巫文冰 二审:黄江梅 主审:杨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