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立法聚焦 >文章页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6年09月28日 12:40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6年9月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肯定修正草案的原则和内容,认为可以交付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2026年9月22日晚,法制委员会召开有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和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同志列席的会议,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对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根据立法技术规范,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表决稿)。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条文的具体修改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修正草案中关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的表述,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关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的表述不统一。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该意见,建议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将修正草案表述修改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以外”。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条例进行修订,出台更大力度政策进一步促进适龄婚育和人口增长。此次修改仅聚焦婚假延长,未对其他条文进行研究修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符合立法经济、高效、审慎原则。条例是2022年3月进行的全面修订(相当于新立),除婚假条款外,生育服务、生育支持措施、奖励与保障等整套制度运行平稳,与上位法、现行政策相适应,从立法资源配置、立法稳定性等方面综合考虑,原则上一般不宜在近年内再次进行大幅修改。二是增加婚假具有现实紧迫性。近年来,群众通过多种途径提出延长婚假的意见建议日益增多,经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均建议加快婚假延长立法进度,尽快实行,且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修改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文件等方式延长婚假,我区进度已明显滞后,此次采用常委会会议一次审议即交付表决、单独修改婚假条款的形式来修改条例,也是为了加快修法进度,尽快落实我区婚假延长。三是遵循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立法工作思路。我区人口计生领域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实行分步推进、成熟一项、立法一项的工作思路。现阶段优先对社会共识高、条件成熟、争议较小的婚假条款先行修改落地;对于其他生育支持配套措施,涉及多部门、多重利益调整,还需要进一步开展调研、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待条件成熟后,再通过后续立法程序逐步完善相关条款。综上,建议此次对条例其他条文暂不作修改。
  此外,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婚假执行配套政策的制定、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用人单位落实假期制度监督等提出意见,以上意见属于法规执行层面的问题,建议加强与执行部门的对接,推动婚假等假期制度落地落实。
  三、关于施行日期
  为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期盼,尽快落实婚假延长制度,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建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制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表决稿已经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修改决定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初审:巫文冰 二审:黄江梅 主审: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