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审查督查。常委会重点强化预决算审查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督查,及时批准预算支出调整。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基金预算调整支出的专项汇报,提出意见建议,作出批准决定,同意市本级调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93亿元,调整增加基金预算支出20.05亿元,支持柳州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推进“三农”重要工作
常委会组成视察组深入农村基层,实地了解群众疾苦,主动掌握情况,审议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建议,推进相关工作。重点审议“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情况,重点关注市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工程。
推进民生议案办理。常委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办理;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实施工作。;督促构建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项目建设;推进莲花山地区保护加快实施。
二、立足发展,突出重点,切实增强依法监督实效
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一是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研究,二是开展专项调研,三是提出工作建议,创新深化法律监督,四是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就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由常委会委员对列席会议的“两院”负责人进行询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加大事后督查,针对社会反馈、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审议意见,交由“两院”整改,组织“两院”人员赴外地人大及司法机关学习观摩,切实推进新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
认真做好信访监督。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制度,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交流探讨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全市重要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促使一批民生个案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2013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231件次,其中来信340件,接待来访555批/891人次。
三、坚持民主,严格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严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法定程序,认真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为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50人次。其中,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辞职1人次,任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工作人员1人;接受市长辞职1人次,决定代理市长1人次,任免副市长9人次,任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9人次;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辞职1人次,决定代理院长1人次,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4人次;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2人次。在任免工作中,常委会依法认真组织拟任职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拟任命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做供职表态发言,接受委员提问,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改进工作,完善服务,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
一是提高履职服务。二是吸收先进经验。三是抓好学习培训。四是督办代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