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开展监督工作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位置,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发展为五位一体,这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玉林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活动的决议》后,结合全市如火如荼开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常委会于2013年3月、10月分别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19次会议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活动的决议〉的情况报告》。组织自治区、市级人大代表多次专题调研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撰写出有分量调研报告报告市委。通过开展以“保护城乡环境,建设美丽玉林”为主题的玉林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把人大法定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民间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力度。12月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常委会审议了2013年玉林市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报告,同时把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资料及图片编印成了一本书,送发相关部门,以更好地促进监督成效。此外,在《玉林人大》专题宣传全市人大系统开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提高了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在活动中的影响力。通过这些有力措施,全面有效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活动开展。
持续发力,继续推进本届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
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有序推进创建“六个示范”监督工作。常委会今年继续加强对创建“六个示范”工作监督,重点是监督创建非公经济示范市和创建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市工作,措施有三:第一,政府31个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2013年创建“六个示范”工作,在玉林日报刊登和在本部门上墙公布;第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创建非公经济示范市工作报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创建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市工作报告;第三,市人大各专委深入所联系的部门,督促检查各部门创建“六个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常规化。二是围绕民生持续开展专题询问。2011年9月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我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切实解决入学难问题的议案》后,常委会已连续2年对该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政,今年加大力度继续推进此项工作。6月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决议》的情况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专门制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题询问全过程作全方位的报道,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有力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建设进程。三是继续对我市贯彻落实《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决议》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四是继续对我市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工作跟踪问效。常委会组织督查组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继续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指导,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结合全市开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常委会于6月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林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试行)》、《积极响应参与建设美丽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致市人大代表的倡议书》。会后及时制定了《玉林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市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参与建设美丽玉林的实施方案》及《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方案》,有力促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五个一”活动中去,率先垂范,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