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如何做好人大会议上的审议工作和选举工作?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1月14日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而言,每次人代会上,一般都要审议几个报告,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有的时候还要审议有关法律或者法规草案,审议有关重大事项,换届后的

第一次代表大会还要选举有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等。因此,审议是人代会期间代表的一项主要工作,也是人大需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审议是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并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这是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人大代表要提高对审议的认识,它的性质是参加管理国家事务,是为了人大会议作出有关决议、决定。在会前要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搞好调

查研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知情知政,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做好准备。在会议期间要积极参加各种审议会议,包括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在审议发言时要围绕会议议题,遵守议事规则,实事求是。

代表在会议期间,还有一项重要的权利就是参加表决。这是经过审议后对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和报告,通过投票方式或者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决定的行动。要按照大会事先通过的表决办法,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表决。

在换届后的第一次人代会上,还有选举任务,即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代表在这项工作中需要注意:一是认真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包括哪些人员由本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人选如何提出,哪些职务应差额选举及差额比例是多少,代表在选举中有哪些权利,特别要搞清代表是否可以提名各候选人以及如何提名,等等。二是要认真阅读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对候选人的德才作出客观评价。三是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代表在决定投票取向时,既要考虑候选人的德才条件,择优而选,又要考虑整体结构和职位的适配,以使整体结构合理,各职位适得其人。在人代会上,人大代表还有依法提出罢免案和参加罢免案表决的权利。

 

编辑: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