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求真 开拓进取 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1月15日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贺州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求真,积极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强贺州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重点抓监督 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推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监督工作的重头戏,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研,依法加强监督,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全年共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6个,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报告3个,配合全国、自治区人大对3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对贺州市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依法定期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13年度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1-8月份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政府计划和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常委会始终关注“三农”工作,围绕近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大力培优扶强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各项农业优惠政策落实;完善农产品及加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增强产业化发展后劲,解决后顾之忧”等7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部门狠抓审议意见落实,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
  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市委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华南旅游名城的目标和去年召开的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开展深入调研,组织代表小组对贺州市旅游资源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设华南生态旅游名城工作的情况,以全局的视野把脉市旅游名城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科学规划整合旅游资源;确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特色旅游产品开发为中心,注重特色旅游产品的区域和精品打造”等7条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及其部门切实把市委关于建设旅游名城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着力推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市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导致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择校热”现象特别严重,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反响很强烈等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统筹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扩大城区学校的办学规模”等6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后,全部都作了相应安排。如市政府决定在市实验中学迁址后,在原校址创办一所市直小学,对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进一步加快城区在建的学校项目进程,有效地促进了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无序、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贺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高起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市场化运作与优惠政策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市市场建设;研究解决农贸市场管理部门的性质问题”等5条意见建议,促进政府及其进一步改进工作。
  针对近年来贺州市城区供水事故(停水)频发,给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的问题,常委会及时增加审议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区供水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贺州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理顺与北控水务的合作关系,达成加大投入的共识;要全力加快推进城区供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4条意见建议,推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贺州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贺州市科技工作投入情况、贺州市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
   加强法律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提出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监督和支持中级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有力地促进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贺州市的贯彻实施,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气象法、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区(管理区)和一些重点单位进行抽查,督促一些存在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贺州市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配合做好全国人大法工委在贺州市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配合做好自治区人大在贺州市开展的县乡换届情况、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加快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调研,促进法律法规的制定更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更好的贯彻实施。
  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加强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好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扎实有效地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信访案件,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工作,化解一些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16件(人)次,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立足全局定大事 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政府的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将贺州市桃源大桥及桃源路南段工程建设回购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调整(2012年)的议案等5项议案,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共作出了关于同意《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贺州市桃源大桥及桃源路南段工程建设回购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定、关于批准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调整(2012年)的议案》的决定、《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等5项决议决定,使市委关于经济社会重大事项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为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严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保障国家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常委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市委关于国家机关人事任免意图的实现。常委会注重对被任命人员进行任职劝勉,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常委会全年共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接受或批准辞职12人次,补选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名,为国家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提升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常委会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升服务代表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代表意见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具体表现。常委会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的高度,认真做好办理工作。为了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对意见建议进行交办,并加强跟踪督查,下发了《贺州市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人大各专委督办代表建议的具体任务、方式等要求。通过采取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研究、实地检查,办结后回访等方式,加强督办工作。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办理答复的,责成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有效地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满意率。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33件,全部解决和部分解决的达22件,占总意见建议数的66.66%,比上一年办理结果比率提高47.43个百分点。
  精心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一是组织在我市工作的部分全国、自治区、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到钟山监狱参加“走进高墙,感受阳光执法”监狱开放日活动,发挥代表对监狱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组织市三届人大代表分别开展上、下半年的代表小组活动,市三届人大代表以县(区)、市直为单位划分的11个代表小组,就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文化项目建设、旅游业发展主题,分别在本市或赴梧州市、玉林市、桂林市开展视察考察活动,使代表进一步了解我市和先进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参政议政。三是精心组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年终视察活动。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常委会于7月和12月分别组织在贺州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年终视察活动。代表就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情况和村规民约制定情况专题深入富川瑶族自治县和八步区调查了解情况;就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民生改善、生态建设情况和贺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广西”的精神,开展“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贺州”活动情况主题进行视察,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汇报,深入各县、区(管理区)实地察看。代表就专题调研和视察内容提出了“关于支持贺州生态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并将该市生态健康产业集群示范区提升为自治区发展战略”等15条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有关部门,要求上级支持和解决,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为在我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出席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充分准备。
  努力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保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制度。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组织市新当选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履职前学习培训活动,以及参加在南宁市举办的第一期新任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培训班。为代表寄送《广西人大》、《贺州人大》等学习资料。

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和指导 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的决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常委会领导分别深入挂点联系县、区(管理区)调研,了解情况,支持和指导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针对基层乡镇人大发展不平衡,履职意识有待加强、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履职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常委会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全市乡镇人大推进规范化建设,使乡镇人大基本做到人员到位、制度上墙、资料完整,代表履职有平台、工作有记录、运行有保障,切实加强基层人大自身建设,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此项工作,批转了《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去年9月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人大启动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并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召开了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座谈会,总结推广试点镇成功经验,部署下一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11月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市县、区(管理区)开展。今年在全市各乡镇人大全面铺开,计划于2015年6月全面完成。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 增强社会民主法制意识

  大力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市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注重与媒体的沟通合作,提高公众和社会对我市人大工作的关注度。精心组织策划对人大会以及常委会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县区(管理区)人大常委会(工委)的上下联动,提高全市人大宣传工作水平。认真办好《贺州人大》,加强自身宣传阵地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力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活动,坚持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委开展的“一把手”培训工程的学习,不定期地召开常委会党组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理论知识。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方案,推动机关理论学习的常态化。常委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实效,组织市人大考察组前往贵港市和百色市考察人大工作、城市建设和旅游工作情况,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重视作风建设,在机关开展“机关干部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共开展专题调研8项。除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政府专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外,还围绕事关全市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加强调研,开展了对关于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农民“两地”安置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加强调研工作,进一步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作好充分准备,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把调研报告分别报市委、反馈给政府,为市委科学决策、市政府改进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同时,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宏伟构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及市委“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贺州”暨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推进会精神,配合广西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在我市开展“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主题的采访调研,努力改善机关办公环境,发动机关干部参与家乡清洁活动,落实了两名工作队员深入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指导清洁乡村工作,向城北镇等6个乡镇赠送了一批垃圾清运工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三十条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和市委有关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建立健全长效督查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为自觉行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机关党支部在百色起义圣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精神”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党建专题活动,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还不够到位;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讨;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作者: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韦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