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关键在于改革创新,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2014年我区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自治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减就减,能放就放,能取消就取消,坚决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事项要依法管好。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实施民事登记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把婚姻登记、农民建房审批、计生服务、养老医疗等事项,以授权或委托的形式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下放。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市场更加公平开放透明,干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放宽投资领域,研究制定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完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资区市联动机制,对铁路、公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创新利用各种资源筹措建设资金。设立铁路发展投资基金。研究改革多部门之间相互前置的审批体制,提高审批效率。让投资领域更加广泛,融资渠道更加多样,投融资更加便利。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变,在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前提下,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土地集中流转,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按国家政策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让农民在改革中获得更多实惠。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营改增”扩围以及消费税、资源税等税收制度调整和改革,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推进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清理规范工作。完善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中央进一步理顺与地方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后,合理划分自治区与市、县的收入范围,理顺自治区与市、县的支出责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所有市县级“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清理、整合、规范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点是建立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使税制更加完备,事权更加明确,预算更加透明,支出更加规范,让公共财政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加强跨境合作,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全面推广田东农村金融改革经验,加快建立面向县域经济和“三农”的金融机构组织、政银企(农)合作平台、政府投融资平台、农村社会信用、农村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和奖励激励等六大体系。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特色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只征不转”等改革,扩大试点范围。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并与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相协调。坚持资源要素的市场配置,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统筹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使土地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土地收益分配更加公平。
深化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创建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建设资金保障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发行市政建设债券,更多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合理收费机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制度。健全城市规划制定、实施、监督的法律法规,强化规划指导和约束。破除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障碍,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城镇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大型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支持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企业开展跨国界、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联合重组,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让国有企业发展更具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力量。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进一步清除市场准入障碍,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软环境。自治区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逐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比重。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让我区成为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的热土、创业的家园。
深化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深入落实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中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自治区探索推进的改革,都可在经济区率先试行。推进重点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组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在重点园区逐步建立“以准入后监管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取消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备案制。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改革的先行区和试验区。
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加快推进教育、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文化、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改革,使社会服务更加多样化,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