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我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前,财政经济委员会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会商,并对计划报告及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会议期间,代表们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及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3年我区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积极应对经济增速下行、结构调整转型、保障改善民生任务艰巨等压力与挑战,全力做好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较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计划目标任务。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内需增长动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够协调,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改善民生任务繁重。对此,要在加快发展中采取措施统筹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了中央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体现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要求,符合我区发展实际;落实计划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我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为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改革创新为统领,紧紧围绕实现“两个建成”的奋斗目标,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坚持改革创新统领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年度改革创新的部署要求,在行政体制改革、开放合作改革创新、金融改革创新、投融资改革创新、资源性产业价格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农村改革等方面,攻坚克难,取得新突破,营造更具活力的市场环境和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充分认识今年我区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两位数增速。加快结构调整升级,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多渠道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品牌创新,发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和转型升级主体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两区一带”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面向东盟和粤港澳台为重点的开放合作,全方位扩大沿海沿边内陆开放,充分释放国家支持的各类开发开放政策机制红利,加强引资引技引智工作,扩大对外投资,推动外经贸转型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提升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实施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四、增强计划执行的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计划执行的约束性,严格按照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计划执行的动态监测,认真研判运行走势,对完成难度较大的指标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政府通过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