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2013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完成五年立法规划。首次开展重要法规草案表决前总体评估,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中增加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等环节,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把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现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首次审查和批准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联合自治区党校和国内知名高校搭建稳定的代表履职学习平台,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创造条件。代表调研质量明显提高,调研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给予了积极评价。
——决定重大事项作用得到新增强。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依法作出重大事项的有关决议决定10项,及时批准了自治区本级决算和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及时确定或重新确定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确保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事任免工作实现新提高。按照中央的人事安排部署,决定及时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选举产生自治区主席,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意图的实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闭幕后的第二天即召开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比往届提前了近两个月,积极支持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职。
——常委会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的意识更加牢固,转变作风取得实效。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强,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