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重大事项作用得到新增强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1月18日
  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2013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依法作出重大事项的有关决议决定10项,及时批准了自治区本级决算和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及时确定或重新确定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确保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确保地方政府债券的顺利发行,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及时安排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出《关于批准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同意批准发行9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有力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旅游业、铁路、普通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201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决定批准201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根据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调整情况,及时作出有关决定,确定梧州市万秀区、龙圩区和玉林市福绵区人大代表名额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梧州市苍梧县、玉林市玉州区人大代表名额,有效保证了上述县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顺利产生。
作者:黄江梅 编辑:黄江梅 审核:董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