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1月18日
  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2013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强生态、惠民生、促和谐,集中力量开展立法工作。通过修订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为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为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通过制定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保护措施等,对防止海洋污染、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具有重大意义,弥补了我区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立法的空白;通过制定自治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订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等,推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和调解处理体制,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作者:黄江梅 编辑:黄江梅 审核:董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