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时说,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成效。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服务保障广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二是在司法公信上要有新提升。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公平正义理念,强化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三是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是在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把握好中央推进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尊重司法规律,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重点是继续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司法公开改革试点工作,抓出新的成效。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面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严格的管理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提升司法水平和形象。
六是在基层基础工作上要有新发展。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大监督、指导和支持力度,强化基层化解矛盾职能作用,激发基层创新发展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