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以铁的纪律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以整风的精神深入开展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敞开大门听意见,直面问题抓整改,开展“三服务”、“四清理”活动,重点解决“四风”、“六病”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民服务有了新成效,转变作风有了新进步,司法形象有了新提升,得到中央督导组、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我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做法被自治区党委树立为典型在全区推广,法官服务队服务群众的经验,分别入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党建案例。
强化能力训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等能力,狠抓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深入开展“五个一百”、“五项竞赛”、“优秀示范庭审”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院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为法律咨询员,加强业务指导;加强与高校联合办学、双向挂职学习,全年共举办法官讲坛和各类培训班20期、参训37600多人次,探索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养机制。
强化文化建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文化陶冶情操、滋养心灵、塑造人格、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司法职业良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凝聚法院工作正能量。我院“文化五室”和梧州“法院文化周”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我院机关获得全国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强化司法廉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30项具体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六项措施”、“十个不准”,出台“15项措施”和“六个一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我院聘请2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强化内外监督。规范“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开展违规经商营利和“会员卡”清理活动,实现干警“会员卡”零持有。明查案件,暗访作风,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6人。
强化基层基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移审判重心,80%以上案件在基层化解。关爱基层干警,稳定基层队伍,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基层,全年招录的584名干警,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法院创造性开展工作。实施全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改善基层办公办案条件。加强对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划归地方后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更好发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