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发展大局 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1月18日
  1月18日,记者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调研,努力找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美丽广西建设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和配套措施,要求全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在办案时想到发展与稳定,始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注重保障涉案人员、涉案单位合法权益,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支持改革者,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使执法办案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
  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实践。全区检察机关以开展服务“千百十亿元企业工程”行动和“五走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等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重点建设领域开展法律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和公共投资安全。深入自治区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投身“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深入扶贫开发、清洁乡村、创建旅游名县等联系点,为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
  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着力为我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两个倍增”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办和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对经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依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作者:赵思华 编辑:赵思华 审核:董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