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区检察机关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坚决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批捕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29人,确保国家安全。依法惩治跨国毒品、走私、偷越国境等涉边犯罪,与有关部门建立办理边海防地区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共同督办等协作机制,批捕犯罪嫌疑人228人、起诉203人,有力维护边疆巩固安宁。
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全区检察机关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犯罪等,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健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等机制,严把案件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共批捕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嫌疑人41483人、起诉42979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梧州市岑瑞意等64人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南宁市“6·13”群体滋事事件的犯罪等一批人民群众关切的案件。
更加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区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1096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分别对227人和1110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依法和解一批因山林土地纠纷、企业和地方矛盾以及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完善巡访下访、联合接访、视频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共办理群众信访19055件。积极推进涉检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促进以法治手段解决涉检涉诉信访问题。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区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黄打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专项活动,积极参与对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混乱地区的集中整治,促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案后帮教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